晚报讯(通讯员 杨春桃)6月9日,利川市团堡法庭顺利调解一起老人带孙子的家庭矛盾纠纷,带孙子的老人杨菊(化名)每月得到由儿子和媳妇付给的带孙费用1200元,老人不再当“免费保姆。”
今年已经68岁的杨菊常年带着一个5岁的孙子,儿子和媳妇长期在外地打工,两年没有给老人寄一分钱,杨菊每天除下地劳动外,还要照顾孙子的吃饭睡觉、监护疾病安全以及接送孙子上幼儿园,老人越来越感到身体支持不住。今年4月,儿子和媳妇回家休息10天,每天睡懒觉,也不参与管理他们儿子的事,老人感到心里不平衡,不再甘当“免费保姆”,就向儿子和媳妇要求每月给1500元护理孙子的费用。儿子和媳妇不愿出这笔费用,老人来到法庭申诉。团堡法庭及时与杨菊的儿子和媳妇通电话,进行调解。老人得到法庭的支持,儿子和媳妇同意每月付给老人1200元带孙子的费用。
法庭认为,如今的年轻人忙于给自己挣钱,把孩子交给老人义务看管,虽然“无偿带孙”“有偿带孙”都不是什么伤感情的事,但是作为年轻人不可忽视老人的感受和艰辛,儿女在无法分担父母的艰辛时,应该尽可能去分担一些父母老人在经济、物质方面的负担。“有偿带孙”是对老人的尊重,也是年轻人应该担负的责任,社会也应当给予理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