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评论  >   焦点关注

环保执法要成“杀手锏”的三层含义

发布时间:2015-03-19 07:10  金山网 www.jsw.com.cn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3月15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与中外记者见面,并回答记者提问。 新华社记者 邢广利 摄

今年1月,被称为“史上最严”新《环境保护法》正式实施,成为我国推进环境治理的一大利器。

“兵器”在手,但也要用好,才能发挥出最大的功效。如何能让环保法“长出牙齿”?李克强总理给出了答案: 治理要抓住关键,今年的要害就是要严格执行新出台的《环境保护法》;环保法的执行不是棉花棒,是杀手锏。

强调执行,这包含三层意思:第一,要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包括能力建设,培养执法人员的责任意识和勇于担当的精神,解决的是面对违法行为“会管”的问题;第二,要在新环保法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实施细则,让破坏环境的行为无空子可钻,解决的是“能管”的问题;第三,要加强对环保部门的支持力度,同时不允许有对执法的干扰和法外施权。过去,环保执法难,很大程度上是有行政干预的存在。对此,在加强环保部门执法权的基础上,还要管住乱伸的“权力之手”,解决“敢管”的问题。

过去一年,虽然治理环境污染取得的成效和人们的期待还有差距,但政府的决心人所共见,特别是去年的“APEC蓝”更加坚定了我们治理污染的决心和信心。相信通过严格执法,碧水蓝天终将成为我国生态环境的“新常态”。

来源:新华网 作者:唐 华  责任编辑:
分享到:

金山论坛】 【打印】 【关闭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