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齐奇接受采访时表示,“估计各级法院受理民告官的案子会大增,目前省内已经有不少地方政府请我们去讲课……”
新的行政诉讼法将于今年5月1日起实施,这部法律自二十多年来首次完成大修,被人们寄予厚望。多年来,民告官面临着立案难、审理难、执行难等重重难关,这其中,又以立案难为难中之难。如果不能立案,则意味着无法进入司法程序,寻求司法救济势必成为水中花、镜中月,那些告状无门之人只能心生叹息、徒呼奈何。
新行政诉讼法正是瞄准立案难题,作出一系列极具操作性的规定。诸如受案范围扩大、应当登记立案、起诉期限延长等,将民告官门槛大大降低。普通群众对于与行政机关之间产生的大量争议纠纷,都可以采取最适合自己的方式提请诉讼,通过司法途径解决问题,包括一些文化程度不高的群众,法律允许口头起诉。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行政法室主任袁杰在两会期间表示,“行政诉讼法的修改要解决的是‘三难’问题,最重要的一个‘难’就是老百姓告状难”。
李克强总理在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到,“大道至简,有权不可任性”。近年来,屡屡强调行政机关必须依法行政。但在现实中,有权任性的事例并不鲜见,小到招商引资出尔反尔,大到突击限牌漠视民生,凡此种种不一而足。要让有权者任性之气化作浮云,必须着力解决行政诉讼立案难题,确保更多人能够利用法治手段对付权力任性。新行政诉讼法贯彻实施能否取得积极效果,关键取决于破解立案难种种规定能否落到实处。这方面有关部门还需未雨绸缪。
行政机关要积极转变观念,从思想理念、体制机制上做好准备,应对很可能大量增加的诉讼。过去,一些行政机关官本位思想浓重、法治观念淡薄,视民告官为儿戏,在立案前后对群众百般刁难。随着新行政诉讼法的实施,这些都应该成为过去式,各地各部门不仅要端正态度,习惯与群众在司法语境下沟通、协商、辩论,还要建立相应保障性制度,与新行政诉讼法无缝衔接。
司法机关要未雨绸缪,为破解立案难从各方面奠定扎实基础,为全面实施法律做好准备。如齐奇院长所言,受邀给地方政府讲课,借此机会可以生动便捷地宣传新行诉法。新行政诉讼法明文规定,“行政机关不得干预、阻碍法院立案”,司法机关内部应该统一认识,严格遵照法律规定对待群众立案诉求,敢于维护法治尊严。
行政诉讼是监督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非常重要的司法手段,对处于弱势地位行政管理相对人而言,顺利立案是维护自身权益、免受权力任性伤害的基本保证。只有彻底打通立案瓶颈,才能构筑起完善的行政诉讼制度,让有权任性的习惯如浮云般随风飘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