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日,湖北十堰茅箭区公安分局决定,依法对殴打医护人员的茅箭区法院执行局书记员秦明承处以行政拘留10日、罚款200元的处罚。就“ 法官殴打女医生”事件,茅箭区法院回应称,“我院执行局书记员秦明承之妻生病入院治疗五天后,抢救无效,于2月21日15:40许死亡。当时 ,秦明承情绪失控,与医护人员发生冲突。”
(详见西部商报A13版)
遭遇亲人去世,正常人都会感到悲痛,有些人甚至会因为悲伤过度而出现情绪失控。但是,因为亲人去世情绪失控,可能嚎啕大哭,可能做出捶打自己、以头撞墙等过激举动,而决不能成为任意殴打他人的理由。湖北十堰茅箭区法院执行局书记员秦明承殴打相关医护人员,实际上并不是因为其亲人去世“情绪失控”,而是将其亲人医治无效迁怒于医护人员,并殴打以泄愤。
其实,当患者因为生病被送到医院,医院所能做的只能是尽全力进行救治,并不能保证患者绝对不会死亡。即便医院尽全力进行了救治,但是患者因为病情过重死亡,实际上是正常现象。而从媒体报道情况来看,秦明承的妻子被送到相关医院之后,医护人员进行了全力救治,已经尽到了责任,全程并无任何过错与失职行为。
在此情形下,秦明承依然对相关医护人员实施殴打,与其说是“情绪失控”,毋宁说有“权力失控”之嫌。当前有些公职人员由于手中掌握着不小的权力,且其用权行为没有得到有效的约束,因而养成了藐视他人权利与法律法规的骄横习性。从这个意义来说,近些年媒体曝光的一些公职人员任意辱骂、殴打他人现象,实质上都是相关公职人员“权力失控”之下骄横习性发作的体现。
针对秦明承殴打医护人员行为,茅箭区公安依法对其作出行政拘留10日、罚款200元的处罚,无疑是必要的。下一步,如果被殴打医护人员验伤显示秦明承涉嫌犯罪,司法机关还应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唯有如此,才可能有效约束权力,杜绝类似现象再发生,在更大程度上维护公职人员的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