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余时间从事书画练习与创作,不仅显得格调高雅还能修身养性,在传统文化复兴的今天,这成为许多官员的一项“雅好”。但有广东省政协委员提案指出,有些官员的豪华个人书画室并非自己出资所建,而是由走得近的民营企业家“帮忙”,建议纪委对此进行专项整治。(《南方都市报》2月12日)
政协委员的建议是在职官员及已退休官员应向纪委监察部门汇报是否拥有或变相拥有书画工作室,详细汇报其使用场地来源、设施购置资金来源等。同时,对他人提供工作室场地或设施,或者其所出版的画册由他人提供资金,以及一些书画是他人赠送的,应该全面清退。
这些建议提得好,但不免有些“头痛医头,脚痛医脚”,如果说今天为官员书画工作室要申报提个建议,明天又为官员持有贵金属要申报提个建议,后天再为官员有房产要申报提个建议,倒不如直接呼吁官员财产公开。其次,该提案披露,建一个书画工作室需要场地、古色古香的家具,还有高级纸张笔墨、工作台等,没有几十万元根本下不来。这些官员的书画工作室往往并非个人出资,而是由民营企业家提供免费场地及全套设施等。那么,对于这些书画工作室,就不应该仅仅是清退了,而是还涉及严重违纪甚至涉嫌受贿,对后者必须依法依纪进行查处。
最近一段时间,有关官员书画的问题引起了各级纪委的高度重视。在1月中旬的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中央纪委书记王岐山对官场上以文化名义附庸风雅的行为进行了严厉批评,“有的领导干部楷书没写好,直接奔行草,还敢裱了送人。”但是,目前,围绕着官员书画的乱象问题,比较突出的还是利用赠送书画给官员,进行所谓“雅贿”。
书画作品不但在市场上是真品与赝品并行,鱼龙混杂,而且,书画的市场价格的确差距很大,很难界定。这些因素不免影响到对官员收受书画的打击力度,比如,文强案的庭审中,争议最大的一个问题便是曾被鉴定为价值高达364万余元的张大千“青绿山水”画。文强当庭否认该画作为真品,后经国家文物局国家文物鉴定委员会对该画的技术、质量鉴定,结论是“该画为一般仿品”。
比送书画给官员更难打击的,是商人购买官员所创作的书画作品进行变相“雅贿”。有些官员附庸风雅,会来几笔书画,一些求其办事的人投其所好,高价购买其书画作品。由于官员书画作品的价值到底如何,往往很难确定,因此,这样的行为更难以认定。例如,郑州市原市委书记王有杰自诩为“笔耕不辍”的书法爱好者,他曾任中国书法家协会会员,出版有《王有杰书法集》。他在台上时,有评估其书法价格为每平方尺上千元的;落马后,某拍卖行曾通过网络拍卖一幅王有杰的书法作品,起拍价仅30元,却无人问津。那么,如果有人在王有杰在位时投其所好,花巨款购买其书法作品进而求他办事,这算是行贿吗?
所以,治理官员的书画乱象,必须全方位和出重拳治理。在目前纪委清理官员在书画协会兼职的基础上,更应完备法律,规定官员不得收受他人书画作品,同时在位时不得将自己的书画作品出售,即使退休后出售书画作品也不得出售给以往有业务交往的人,防范产生“期权腐败”。既然为官,就必须对自己的爱好以及爱好所延伸出来的经济收益进行节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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