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害或抓捕红嘴鸥以及非法买卖将面临相关的行政处罚。两个月前,一名游客在昆明海埂大坝抓捕海鸥,致使红嘴鸥翅膀折断,因伤势过重而死亡。近日,国家林业局官微发布消息称,昆明森林公安接警后展开调查,在黑龙江哈尔滨市将嫌疑人扈某抓获,作出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2月7日《云南信息报》)
海阔凭鱼跃,天高任鸟飞。近些年来,在广大市民和游客的关心爱护下,到昆明越冬的海鸥越来越多,且不再怕人,看鸥喂鸥和谐共处,成了昆明冬日的一道美丽风景。然陋习难除,有些游客在翠湖公园、海埂大坝等海鸥密集的地方,或是偷偷捕鸥,或是使劲抓住海鸥拍照取乐。“辣手摧鸥”让人担心已久、不满日甚,此番虐鸥致死“跨省处罚”消息传出,网友纷纷为之叫好,可见文明旅游已越来越容不得“害群之马”。
不必讳言的是,当前眼下,关于旅游者的文明修养和道德素养,已然成了公众舆论的热议话题。特别是,随着出境出国旅游之风的盛行,一些国人在异国他乡观光游览时的不守规矩、不讲文明,以致在“最不受欢迎游客”排名上遥遥领先的尴尬语境,更是让咱“礼仪之邦”的美名掉价跌份。痛定思痛之下,如今不少旅行社终于采取必要举措,对将要出境游、出国游的国人,事先补上一定的“文明旅游”课程。
“出国游,先上课”,这固然是为未雨绸缪,避免到时出现不必要的带团麻烦。但实话实说,其中的另外一层潜意,恐怕也是为了防止某些人的“丢脸丢到国外去”,或说收到了国外执法部门的巨额罚单,还把“中国游客”的名声搞得灰头土脸。为昆明传来的“跨省处罚”虐鸟游客叫好,相信许多人已经自然而然地联想到,文明旅游的教育和引导,最好还是不要“内外有别”,而应“同步升级”。否则,在国内若是习惯了“辣手摧鸥”,出了国门,往往也很难克制得了种种“任性”和“放纵”的陋习。
“辣手摧鸥”就得“跨省处罚”。可想而知,假如某天我们网上看到一些中国游客在国外虐鸥而受罚,因其“丢国人脸”的不同语境,可能很快就会招致汹汹舆情的极大关注;甚至于,用不了多久,就会被“人肉”出其具体的个人信息。事实上,即便是在国内和昆明,对于“辣手摧鸥”者要严加处罚的呼声也日益高涨。
有一句话叫“音乐无国界”。由今而论,旅游过程中的文明自律,同样需要时时自醒、处处监管,并一以贯之地坚持实施,促使养成一种良好习惯。换言之,我们既不希望在国外胡闹的“丢人现眼”,也不容许在国内乱来而“遭人耻笑”。冬日昆明“辣手摧鸥”的遗憾景状,说小了是个别游客的游德缺失,言重了或也折射“依法治游”的不够有力。
值得一提的是,越冬海鸥在昆明的不再怕人,显然缘于一种长期的关爱与保护。所以说,风景和美丽,其实也是十分脆弱的东西,保持不易,而损害却可能很快。从这个意义上说,虐待和伤害这些海鸥的行为,似乎也不能仅仅以“缺乏游德”称之,更应视作是对生命与文明的双重伤害。那么,像这次昆明森林公安那样,穿越大半个中国也要对虐鸟游客“跨省处罚”,既让那几只害群之“手”付出沉重代价,同时也大大助长了文明旅游、依法护鸟的社会正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