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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养孩子生活能力仅靠作业还不够

发布时间:2015-02-13 14:23  金山网 www.jsw.com.cn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本周五,南京中小学最后一天上课,孩子们就要迎来快乐寒假。记者在采访中发现,不少学校的作业充满个性,其中不乏练习扫地、擦桌椅、倒垃圾,学会系鞋带、穿衣、收拾书桌、书包这样的生活技能作业。(2月5日南京晨报)

其实,不止南京,全国有不少学校都会在假期给孩子布置这样或那样的做家务作业,杭州京都小学杜红霞老师甚至编制了一个《小学新生必会的21项技能表》,受到家长的热捧。

毋庸讳言,现在很多孩子包括大学生在内,生活自理能力普遍欠缺,一些学校试图通过布置寒假作业的方式来要求一年级的孩子掌握一些生活技能,以增强孩子的自理能力,这对改变家长一味溺爱孩子、什么家务活都不让孩子做的常态,无疑具有一定的促进作用,应该给予充分的肯定。

不过,如果仅仅靠布置做家务作业这种简单的方法,就想让孩子掌握种种生活技能显然不靠谱,也太过乐观了,原因有二:一是这种作业并没有什么强制性,家长可以配合,也可以不配合,如果有的家长因为娇惯孩子或是以其它借口不让孩子做这种作业,你学校、老师又能奈家长如何呢?二是培养孩子的生活技能并不是人们所想象的那样简单,只要学校提提要求、家长教教就万事大吉了。事实上,生活技能的培训有一个复杂的教育过程,它牵涉到儿童的年龄、生理、心理特征及理解、接受等诸方面的能力,不仅需要完整的教学大纲和教材,更需要循序渐进、因人施教,而什么时候孩子要学习什么样的生活技能,家长根本不知道,这叫家长如何去配合学校培养孩子的生活技能?

由此看来,培养孩子的生活能力仅仅靠布置作业显然还不够。从国外成功的经验来看,都是通过立法来明确孩子在家中有帮助家长做家务的义务,家长也有责任培养孩子的生活能力,比如德国法律就明确规定,学龄前儿童要帮家长取报纸、浇花、抹桌子、扫地等,6至10周岁的儿童要会洗餐具、上街购物等,而这种法律规定,在我国却一直是个空白。因此,窃以为,要想真正培养孩子的生活技能,必须通过立法来规定孩子有学习生活技能的责任、家长有培养孩子生活技能的义务和责任,这样就可一举解决家长不愿意教、孩子不愿意学的问题,同时教育部门亦应借鉴国外开展生活教育的先进经验,在我国推广生活教育,即在幼儿园、中小学设置专门的生活课程,并根据不同年龄段儿童的特点,编制相应的生活教材和教学计划,来帮助孩子认识生活、学习生活,树立正确的生活观、价值观,培养孩子的动手能力和生活能力,从小就使孩子们养成热爱劳动的行为习惯。这样,培养孩子的生活技能才可能真正落地,也就无需要各个学校在培养孩子生活技能上八仙过海各显神通了。

来源:中国青年网 作者:孟木二梓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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