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2月5日,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向社会通报了4起新闻报刊领域违法违规案件。
这是总局自2014年以来第五次公开通报违法违规案件的查处情况,这是各地各部门协调配合、加强管理的具体表现,是打击新闻敲诈和假新闻专项行动持续发力的结果。
我们自然要对成效进行肯定,但也绝不能麻痹大意、放松警惕。近年来,有偿新闻等违法行为较为猖獗,新闻敲诈等乱象较为普遍。这些“毒瘤”都是新闻行业的大患,不仅损害了新闻媒体公信力,败坏了新闻工作者形象,更严重危害了基层单位和群众的切身利益,扰乱了市场和行业秩序。
导致“毒瘤”的,正是那些伸向新闻报刊领域的“脏手”。那些沾满铜臭的“脏手”,把清朗的空间搅得乌烟瘴气。新闻也就成为某些人赚钱的机器、违法交易的筹码,甚至影响社会稳定的工具。
铲除“毒瘤”,就要先斩断“脏手”。我们要继续深入开展打击新闻敲诈和假新闻专项行动,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通过严格执法,让违法之人付出惨痛代价,形成震慑效应。
违法人员又何尝不知是在“自毁前程”?我们需要媒体的自律,更需要新闻从业人员的自律。新闻领域可以是“正能量”的传播者,也可以是不良信息的生产者;可以是清正廉洁的集聚地,也可是贪污腐败的重灾区。这往往在于新闻人的一念之差。
著名记者范长江曾言:“有了健全高尚的人格,才可以配做新闻记者”。不守规矩,失去人格底线的人,保护不了新闻的生命,担不起新闻人的责任。
我们呼吁新闻从业人员的自律,然而对那些心怀不轨之人,必须严惩不贷。该公开的要通报,该处理的绝不含糊。
打击新闻敲诈和假新闻专项行动在贯彻落实的基础上,有必要进一步强化,只有出重拳、严整治,才能刹住歪风邪气,斩断伸向新闻报刊领域的“脏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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