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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祈求安乐死遭拒”不能只是悲伤的眼泪

发布时间:2015-01-30 15:29  金山网 www.jsw.com.cn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最近一个多月来,安徽霍邱县河口镇熊先生夫妇痛不欲生,他们才1岁多的儿子熊俊怡受重伤,在家中靠吸氧和注射维持生命,医生告知已无治疗价值。看着最后一口气没咽下的亲生骨肉,父母含泪祈求为孩子实施“安乐死”,但因此举涉嫌违法,被相关部门拒绝。(1月26日《南国早报》)

  按照目前现有法律,在中国地盘上要想实施“安乐死”,等待你的只有三种结果:一是,被严厉的拒绝;二是,没有相关药品;三是,偷偷实施被举报被追究刑责责任。

  “安乐死”一直在我们国家纠结着。有的专家认为,生命是同样宝贵的,任何人都没有权力剥夺别人的生命;有的专家认为,在中国实施“安乐死”不符合人情伦理;有的专家认为,这容易留下漏洞,比如有人会故意杀人。总之,反对的声音众多。可以说,这些观点都很有道理。但是,我们不能忽视了个体的合理诉求。正如这个1岁的孩子,医生已经宣告没有任何治疗价值,而且幼小的孩子正饱受着无比的痛苦,生命只能依靠氧气和注射营养液维持。表面上看,不实施“安乐死”是对生命的尊重,而实际上这却是对生命的不尊重。

  身上插满管子的病痛是一个局外人难以想象的。这些人不能说话,这些人没有意识。这些人未必就不想去“安乐死”,他们躺在床上的痛苦,也只能有他们自己知道了。当然,同样痛苦的还有他们的家人。是的,没有一个人愿意眼睁睁的看着亲人离去,如果能有一线生机,如果能挽留他们的生命,倾家荡产我们也愿意。

  只不过,医学是一个永远也攀越不到顶点的山峰。面对生命的不幸,总有着技术的无奈,总有着科技的伤痛。当无论如何也挽救不了亲人生命的时候,当他们躺在床上用绝望的眼神无奈的、祈求般的看着我们的时候,当他们连摇摇头的力量也没有的时候,勇敢的放手也是一种理智的美。笔者有一位亲属,是我爱人的外公,他已经躺在床上多年,氧气瓶陪着他度过了10多个春节,畅快的呼吸对于他来说已经是奢望的事情了。他曾经痛苦的告诉我说:其实,我是为孩子们活着的,他们都不愿意让我死,可是我真的想死去,活着的痛苦没有人能理解。

  去年的时候,北京一家大医院的专家的父亲患有恶性疾病,经常处于昏迷状态。他并没有让父亲在自己工作的医院做手术,而是把父亲送回老家。他叮嘱家人说:“如果发生昏迷,请不要进行积极治疗,就使用一些减轻痛苦的药物。死去对于他来说会比活着更幸福”。

  笔者不是无情的人,更不是冷血的人。不过面对这种痛苦,我们更应该懂得尊重科学。当然,实施“安乐死”确实会有漏洞,但是,只要将这些漏洞堵塞上,在实施“安乐死”的时候严格审批就行了。法治时代,文明时代,不能对“祈求安乐死”的群体视而不见。正如这个1岁的孩子,生命对于他来说还有意义吗?多活10天或者少活10天,也仅仅是一个悲伤地数字。

  “祈求安乐死遭拒”,不能只是悲伤的眼泪,也应该刺痛法律人性化的神经。

来源:中国江西网 作者:郭元鹏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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