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孩坠楼讨薪:制度需自责,家长要反省
1月19日13时许,在河北冀州一处新建楼盘前,一名14岁女孩帮父亲讨薪时从16楼跳下,坠落于救援气垫上,16时40分,该女孩经抢救无效死亡。据悉,小女孩的父亲张浩,被一楼盘开发商欠着90多万元的工钱,小女孩是在帮父亲讨薪的过程中,情绪激动地从17楼坠下的。(1月20日《新文化报》)
那幢由其父亲和他的工友们修建而成的现代大厦,没想到竟成了小女孩作别这个世界的最后“舞台”。这悲壮的告别,不但再次印证了讨薪难的现实命题,更从某个侧面告诉我们,当一个社会若不能从制度和法律上为欠薪工人做出实际的努力时,那么,他及他的家人都可能被裹挟在欠薪的阴影里,甚至成为无辜的受害者。
诚然,一个花季少女对生命的无端放弃,可能是缘于感性思考下的一时冲动,也可能是因为她还尚不清楚在其长辈种种讨薪行径的背后,还有制度和法律可以依靠。但无论怎样,作为孩子的家长、为孩子提供成长环境的整个社会,都不应该眼睁睁的看着如花的生命在坚硬的现实面前渐渐凋谢,这对孩子来说,既是不负责任的表现,更是一种残忍。
生命已逝,但诸多反思却刚刚开始。首先需要正视的是,小女孩虽然是在用自己的方式来帮助父亲获得应有的工钱,但对一个涉世未深的孩子来讲,她对这个世界的认知仍是粗线条的,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她在帮助父亲维权过程中手段的单一和方式的简单。作为孩子的监护人,其在答应带孩子协助自己讨薪前,就应该充分考虑到孩子自身的诸多缺点,并针对这些缺点作必要的防范,而不是不闻不问,反倒将其作为一颗讨薪的棋子,任其爬上十多楼的高处,这种监护上的失职,虽说是因被欠薪而引起,但父母本身的失职也不应该被忽视。
而在父母监护失职之外,还有更大的公权失职在背后“推动”。民工被欠薪,早已不是什么新闻,且在各地“花样繁多”的讨薪行径背后,不管是公众媒体,还是制度建设都对此表现出了极大的关心。比如制度方面,我国相关法律就规定工程项目的承担必须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建筑企业来完成,2011年,《刑法修正案(八)》更是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写进了刑法。遗憾的是,尽管有媒体的强力监督,也有这些制度上的相关保障,然而,欠薪事件却仍在接二连三的发生。具体到这件事情上来,相关方面需要回答的是,从工程开工到竣工乃至被拖欠到现在的这些年里,他们有没有为解决这些问题而付出实际的努力?而据现场的农民工讲,他们曾去找过政府部门,但始终无果,无奈只能来到工地讨要工钱。这“赤裸裸”的证据,无疑一封举报信,它直指当地部门在保护民工权益、解决相互纷争上的无视与乏力,而这些失职,又岂是事后“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所能化解得了的?
一个14岁孩子因讨薪而坠楼的意外死亡,足以引起整个社会对讨薪事件的高度关注。但我们又是如此的愧疚,愧疚于一个如花的生命,在因相关的部门失职而引发的讨薪事件中,在父母的保护不力中而被迫与这个世界告别。这难以触摸的痛感与哀伤,惟愿我们的职能部门能够从中读出自我的责任所在,也希望它能够借此推动相关责任倒查的及时启动,也更希望那些无奈的民工在讨薪时,要懂得运用手段,别在无意间伤了家庭的其他成员。只有这样,小女孩的死才不会在众多喧嚣中沦为虚空,也唯有这样,我们的社会才能够在痛感中继续前行。(张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