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日13时许,在河北冀州凯隆御景楼盘,13岁女孩袁梦帮父亲讨薪时,从16层跳下不治身亡。工地工人告诉记者,袁梦的父亲是包工头张浩,从2012年开始带着100多名巴中籍外来工到该楼盘做建筑,2014年四、五月整个工程完工,但是开发商却欠着张浩90多万元的工钱不付。
(1月20日《新京报》)
为了帮助父亲讨要建筑方拖欠的90多万元工资,一名13岁少女从高楼跳下,为此付出了生命的代价,令人欷歔。
特别是,民工女儿“用生命争权益”的残酷现实,值得当今社会反思。正因为一些不良企业欠薪成疾,相关维权和监管部门不作为成弊,才导致了少女“跳楼讨薪”悲剧的发生。
近年来,民工为讨薪使出了浑身解数,如“堵路讨薪”“塔吊讨薪”“下跪讨薪”“跳楼讨薪”等。
事实上,不是被逼到走投无路的绝境,民工断然不会采取这种另类、甚至极端的讨薪方式。可以说,用生命争权益,已成为民工打出的最后一张“底牌”——不出人命没人管,出了人命,影响大了,才会有人过问,问题才有解决的可能。
然而,依靠维权组织,用正常的手段讨薪,民工不是没有试过,但大都是徒劳无益。有关部门要么对此置之不理,要么相互推诿踢皮球,让民工在讨薪路上疲于奔命,心力交瘁。
维权部门管理缺位还在其次,关键是司法机关对相关法律执行不力。虽然“恶意欠薪入罪”已写入刑法修正案,但至今鲜有因“恶意欠薪”被法办的案例,导致一些用工企业及个人,抱有“不欠白不欠、白欠谁不欠”的心态,视“恶意欠薪”为家常便饭。可见,民工女儿“跳楼讨薪”,既是对“恶意欠薪”行为的一种公开声讨,更是对有关部门监管缺位、执法不力的一种悲愤控诉。
因此,若想终结“跳楼讨薪”之类的悲剧,需要全社会形成维权合力。
首先,用工单位及个人,应遵守国家法律,恪守社会良知,及时足额地兑现民工的薪酬,让他们体面劳动;同时,政府及相关部门,应多办实事好事,少做表面文章,切实担负起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社会责任;特别是,应提高“恶意欠薪入罪”的执行力,严厉打击恶意欠薪行为,依法为民工等弱势劳动者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