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2日,江西新余市纪委传来消息,因为在领取车补后还违规使用公务用车,56家单位被点名批评并要求限期整改,同时,相关人员被要求补交租车费用8万余元。
部分单位实施公务用车制度改革以后,出现公职人员“既拿车补又坐公车”的现象,不仅荒唐,而且实质上是腐败问题。
改革公务用车制度,改的就是一些地方奢侈攀比的购车风、改的就是一些干部的老爷做派,它要改变官员对公车的依赖,提升政府公信力。
然而,就是在全民聚焦下,仍有领导干部心存侥幸,钱照拿公车照坐,此等恶风等于给改革拆台。这不光造成财政的巨大浪费,更是在人民心中造成极坏的印象。
公车改革刚刚上路,出现问题或许在所难免。但是我们当以新余为戒,在其他地方防止此类事情再度发生。
既然改革了,领导干部就得以身作则;既然改革了,就要对那些罔顾禁令者严惩不贷。权力是为民众服务的,不是为个人贪图享受提供便利的。
公车改革是块硬骨头,需要纪委加强监管,更需要市民积极举报。
只有让监督的阳光照进公车使用的每一个流程,才能让某些领导们不敢打公车的歪主意,从而推动改革成功、赢得民众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