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评论  >   你言我语

偷拍姚贝娜遗体有三宗罪

发布时间:2015-01-22 07:18  金山网 www.jsw.com.cn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三湘都市报:【传有记者伪装医务人员 潜入太平间拍姚贝娜遗体】青年歌手姚贝娜因乳腺癌复发,于2015年1月16日16点55分病逝,年仅33岁。就在网友和众星都在为其去世哀悼时,某报社记者被曝乔装医务人员潜入太平间拍照,姚贝娜经纪人也连发两条微博怒斥该媒体无良,并要求其主动道歉。(1月17日三湘都市报)

如此无良行为,笔者认为,不仅应该道歉,还应该追究其责任,因为这种行为有三宗罪,让人愤怒。

这是典型的不尊重生命,是侵犯他人权益的罪过。对于公民遗体,我们应该尊重,这是起码的做人底线,这是对生命的尊重,这是对他人权益的尊重,这是对已故公民家属的尊重。现在,这位记者竟然偷拍,实在是可恶,可耻,可悲,应该追究其侵犯他人权益的罪责。

这是典型的新闻猎奇症,是亵渎记者形象的罪过。记者应该努力挖掘新闻点,这没错,但是,不应该猎奇,更不应该打造畸形,偷拍公民遗体是典型的新闻猎奇心态的折射,大有我不无赖谁无赖的心态,这样制造新闻的心态是让人恶心,我们必须坚决清除,因为这种做法亵渎记者形象,失落新闻宗旨,坑害新闻事业。

这是典型的失落道德底线,是唯利是图的罪过。很显然,这位记者搞如此动作,就是为了拍到一种别人不敢拍,不愿意拍,不能拍的画面,以求得自己的点击率,求得自己的经济利益,这种道德底线堕落,唯利是图的做法是记者工作的大敌,是新闻事业的毒瘤,必须彻底摘除。

偷拍姚贝娜遗体有三罪过,是我们在悼念姚贝娜中的不和谐现象,是某些记者失落良知,失落新闻道德操守的折射,我们应该坚决给与批驳。做记者,要创新,不猎奇;要阳光,不暗淡;要正气,不邪气。只有这样,才能写出传递社会正能量的新闻。

要做好新闻,记者自己首先应该是好新闻,如果自己猎奇,自己卑劣,自己都是坏新闻主角了,还如何做好新闻?(殷建光)

 

来源:中国青年网 作者:殷建光  责任编辑:
分享到:

金山论坛】 【打印】 【关闭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