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央视采访公安局内被警察踩头发的死亡讨薪农妇家人。曝出一段录音,系太原公安局小店分局副局长杨林与死者家属商讨赔偿事宜过程。杨林:该给的,那我尽我最大的努力,咱们沟通,这就跟卖白菜一样的,你讨价还价,你觉得合理,我觉得合理,就行了,肯定要得到合理的赔偿金。(1月12日法制晚报)
老舍先生说,比喻是生活知识精巧的联想。但这里,我们的公安局副局长的比喻之“精巧”却让人实在心寒。赔偿公民生命像卖白菜,警察变小贩,让人惊骇。人命关天,赔偿应该依法进行,这是在法治国家作为国家和公职人员必须的坚守。但是,我们这位警察却想到了用白菜做比喻,这样的比喻是对公民生命的冷漠,是对法律尊严的践踏,是对工作岗位的污染。我们的警察先生啊,你不是市场小贩,你是国家执法人员,你是人民公仆,你是国家利益维护者,你是人民的利益的呵护者,对生命的赔偿怎能如此讨价还价?
或许,这位警察先生很委屈,会解释“这样说,通俗易懂,公民容易理解啊”。对此,笔者坚决不敢苟同。首先,这是低估公民智力,现在是网络时代,是法治时代,我们公民的素质普遍提升,法盲已经很少很少了,我们的警察先生也应该低下高昂的头,看看我们的老百姓的素质了,高高在上,自以为是,必然判断错误。其次,就算公民对法律的认识能力有差距,但是,只要深入浅出,摆事实讲道理,说法律条文,我们公民也有能力理解。当然,这种把对公民的赔偿比喻成卖白菜,也折射出我们的一些基层执法工作者在赔偿公民损失的时候,不能坚守法律法规和制度,对于相关法律法规的掌握过于灵活,这是一种赔偿乱象,必须引起相关部门的警惕,一方面,这种讨价还价赔偿容易导致赔偿偏差,产生负面效应;另一方面,这种讨价还价的赔偿让法律法规被架空,破坏法律的尊严。一个法治社会,警察作为执法者,首先应该具备法律素质,怎能是市场小贩,作为公安局副局长,说出“赔偿像卖白菜”的比喻实在影响警察队伍的形象,这也说明部分执法者法治意识薄弱,法律素质较低。在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依法治国”的当下,希望有关部门能提升警察的法律素质,让他们真正敬畏法律,尊敬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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