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法治要上接“天线”下通“地气”
近日,湖南省委书记徐守盛于《人民日报》发表《落实依法治国方略大力推进依法治省》署名文章。徐守盛在文章中指出,必须顺应时代要求,贯彻中央精神,结合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实际,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各项工作的能力。
毫无疑问,法律是治国之重器,法治已成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习近平总书记就曾指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解决党和国家事业发展面临的一系列重大问题,解放和增强社会活力、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确保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根本要求。”前不久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决定》更是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做出了全面部署,让依法治国有了“路线图”。
当然,依法治国是国家层面,要靠依法治省、依法治市、依法治县等来层层落实。而对于湖南来说,要做到依法治省,就需要贯彻中央精神,结合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实际,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各项工作的能力。换句话说,就是要上接“天线”下通“地气”,在不折不扣落实中央精神的同时认真研究解决影响本地区本部门发展的困难和问题。
上接“天线”,也即贯彻中央依法治国精神。因为法治湖南的推进离不开依法治国这个母体,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更好地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湖南更应“上接天线”,在依法治国大语境下推进法治湖南建设。尤其是在经济步入“新常态”的当前,湖南更需整合国际国内一切有利于提升法治进程的积极因素,推动法治湖南大步向前。
下通“地气”,就是要做到依法治国与湖南具体实践相结合。因为在依法治国理念下,要想推动湖南法治的进一步发展,就必须结合湖南的实际,做到一切从湖南省情出发,这也符合实事求是原则。其实,也只有了解了湖南的客观实际,把法治湖南的内部和外部联系弄明白,拿出一系列符合湖南实际的措施,才能让依法治国在湖南扎根生长并开花结果。
推进湖南法治进程要上接“天线”下通“地气”,必要的调查研究就不能少。因为,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没有调查也没有决策权。同时,既要看到优势又要看到不足,坚持“勤能补拙,学可医愚”,要千方百计补齐法治建设的短板。更不可或缺的,推进湖南法治进程必须着眼于实事求是、不尚空谈,坐而论道、纸上谈兵是大忌,必须大胆改革创新,着力解决实际问题。
事实上,“敢为人先,勇于探索”的湖南早在2011年就启动了“法治湖南”建设,而今经过四年的艰辛努力已经形成了法治建设的“湖南现象”,“法治湖南”也已经成为了法治中国的探路者。以此为缩影,出台措施落实“最严环保法”、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实施方案……湖南这种讲政治、抓落实的态度,也确实很值得肯定。
而今细细品读徐守盛的文章,其在强调法治重要性时,也已经明明白白地告诉我们了一个道理,即吃透、打通、聚气、发力,做到内外兼修,法治在潇湘大地才能进一步扎根发展。在主政者如此理念指引下,在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湖南党员干部若能提高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三位一体”的有机统一,就必能推动法治湖南的滚滚车轮前行。
文/杨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