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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滋病拆迁队”事件,可有赢家?

发布时间:2014-12-30 07:39  金山网 www.jsw.com.cn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河南南阳市政府27日通报称,南阳亿安房地产公司为加快项目拆迁进程,雇佣社会人员刘某某组成所谓拆迁办公室,之后刘某某找人组织6名艾滋病患者组成“艾滋病拆迁队”。目前,5名主要嫌疑人已被控制,多位官员被处分。(12月28日《新京报》)

南阳市政府的通报,可谓为沸沸扬扬的“艾滋病拆迁队”事件定了性。相关涉案人员被控制,责任官员被处分,也算是给了关心事件的公众一个交代。但面对整个事件,我们的反思却远远没有结束。

开发商是“导演”,却并没有赢。当然,开发商一开始似乎是赢了,达到了其逼迁的目的。但相比名誉损失、相比经营诚信的折损、相比事后的处罚,开发商的逼迁的获利,显然要小很多,也明显是得不偿失的。

艾滋病人是“演员”,但其实却实实在在是被利用的对象,其同样没有赢。身患绝症已然不幸,为了每天400元钱,充当开发商的“打手”,不仅将自身的隐私保护、切身利益等置于危险境地,触犯法律将要受到的惩罚,比起400元每天的收益来说,难道真的是相符的吗?

被逼迁的拆迁户是最大的输家。本来在原来的房子里住得好好的,拆迁时又被“艾滋病拆迁队”连逼带吓,自身权益和利益自然无法得到充分与有效的保障,成了整个事件中最为悲惨的受害者。

此外,政府相关管理部门以及公权形象、信誉等,同样是输家。虽然最后的调查结果显示,政府相关部门并没有参与“艾滋病拆迁队”,但作为管理者,失职与失察的管理职能,让“艾滋病拆迁队”的恶行与影响迅速扩大,导致政府形象与信誉,公权信誉等,在民众之心中大打折扣,这难道不也是一种巨大的损失吗?

最后,整个社会氛围、风气、公平、公正等,同样是“艾滋病拆迁队”的牺牲品。本来,社会对艾滋病病人等就有误解和歧视,“艾滋病拆迁队”更是扩大与扩散了这一误解与歧视,让整体社会蒙受文明与进步方面的损失。

“艾滋病拆迁队”是变相暴力拆迁,是开发商利用社会弱势群体,损害被拆迁者利益、政府公信与社会公平环境的恶劣行径。最终,事件没有任何一方是赢家,所有人都输了,而且输得很惨的事实,这难道不足以让我们后悔、警惕与深省吗?

来源:京江晚报 作者:刘鹏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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