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南阳市竟然有“艾滋病拆迁队”!他们利用人们对艾滋病的恐惧,骚扰被拆迁对象,以获得“立竿见影”的动员效果。在媒体曝光后,当地政府称已经介入调查并将处理拆迁队组织者。然而,记者暗访明访得到的细节,实在触目惊心:原来艾滋病拆迁在某些地方早就司空见惯,甚至有公安私下里透露,十年前就接触到讨债公司和拆迁公司雇佣艾滋病患者的情况;如今,艾滋病拆迁队不仅活跃在河南南阳,甚至已经“被带往武汉、广州等大城市讨债”。
为什么有人会雇佣艾滋病人干“脏活”,艾滋病拆迁队的“威慑力”何来,不就是以使别人感染艾滋病为威胁吗?在我国法律中,无论是拆迁还是讨债,均不允许使用威胁、暴力等手段,艾滋病拆迁队实际上就是一种犯法行为,那么这么长时间以来,怎么没有人管呢?公安人员表示,这事的确不好办,抓他们没有关押条件,送医院他们求之不得。那么仅仅是不好办吗?就在南阳市,居民张振铎向民警揭发了艾滋病拆迁队后,家中连续遭到钢弹枪袭击,在生命财产受到严重威胁后,他两次报案均未获立案。
“艾滋病拆迁队”无疑是一条丑陋的新闻,用当地官员的话来说,是“利用弱势群体对付公民,与地痞流氓行为无二”。可是,这种丑陋为何长时间肆虐,甚至猖狂到报复举报人?难道没有一点外部因素吗?当邪恶与丑陋气焰嚣张,往往就意味着这个地方正义与正气已经萎靡。这样一个环境下的问题,还不只是惩恶扬善的机制朽坏,更是社会自治和自愈的机制失灵。对非法献血等历史问题遗留的艾滋病人,缺乏足够的保障与扶持,让他们处于只能靠自救,难以抵挡违法获利诱惑的境地。他们既受到社会歧视的迫害,又在利用和助长这种歧视。这样的恶性循环,难道不是地方治理者的巨大悲哀?
“艾滋病拆迁队”是社会的伤痕,更是对治理者只顾GDP不顾民生惨痛的控诉,所以,要问责的何止是拆迁队的组织者呢?
(来源:解放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