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旅游局13日晚间发出通知说,近日,4名中国游客在亚洲航空曼谷飞往南京的航班上出现的不文明行为,严重扰乱了航班正常秩序,致使航班返航,影响了其他乘客的行程,涉事游客已受到罚款及支付赔偿的处罚。此事件系极个别游客所为,但已严重损害了国人整体形象。国家旅游局表示已着手调查核实工作,将依法惩处不文明行为,把相关游客行为纳入个人信用不良记录。
(12月14日《京华时报》)
这一次中国游客的不文明行为,确实“丢脸丢到了国外”,令整个国家的形象为此蒙羞。对于这样一起恶劣的事件,相关部门及时调查并依法惩处,既是就事论事的需要,也是惩前毖后的需要,更属于挽回国际形象的题中之意。不过就此事来说,除了体现治病救人这一本意之外,还应将其作为彰显规则威严的样本,从而给治理“中国式任性”提供参照。
“中国式不文明”的现象泛滥成灾,除了高声喧哗、随地吐痰、乱扔垃圾、衣着不整等之外,还有就是乱刻乱画,随心所欲,具有某种暴戾之气。近年来,随着走出国门的人越来越多,“大闹飞机”的事例也不在少数。今年2月,中国游客泰国航班上打架,返汉航班上演“全武行”。 3月1日,在曼谷廊曼机场,一名中国游客在拖行李过程中不慎轧到另一名中国游客的脚而引起争吵和冲突,双方发生激烈扭打,当事人均错过拟搭乘航班。然而对于这些行为,大多都以“调解”作结而没有进行法律指控,“任性的乘客”因此逃过了最严厉的法律处罚。
中国游客何以如此任性?根本上讲还是规则失灵导致的秩序失范。大多数情况下,对于不文明行为都只进行了“道德性谴责”,而没有进行法律层面的追溯,“以德代法”的结果则是处罚力度偏软,乘客对后果缺乏敬畏,并最终造成了法不责众的“中国式不文明”。因而,对于“大闹亚航”的行为,国家旅游局从行业规范和诚信体系建设的角度,及时介入和开始调查当然必要。但更重要的是,相关司法部门也应当及时跟进,着手于乘客的行为是否违法甚至犯罪,然后根据事实真相给予法律层面的处罚,如此双管齐下才能达到惩戒的效果。
就法律的角度而言,几名乘客的行为其实已然涉嫌违法甚至犯罪,比如扰乱了公共秩序,比如危害公共安全,比如寻衅滋事。不可否认,大闹亚航的行为可能有某种客观的原因,比如诸如乘客所说的“网上传言与事实不符”等,但采取泼开水的做法,则明显违反了法律规定,由此带来的公共安全的危害,更是一种犯罪行为。同时,由于其行为已然造成了飞机晚点等客观事实,这些直接和间接的损失,都不能仅进行道德层面的谴责,若少了法律层面的追究,那么就是对事实的漠视,对不良行为的放纵。
偶然的现象也有必然的因素,正是长期以来的以德代法,使得既有的规则无以发挥约束作用。比如对于“到此一游”的破坏行为,大多都是一赔了事,或者是训诫而已,甚至是不了了之,并没有从“破坏公物”的法律角度去追究,使当事人免去了治安处罚甚至刑罚的风险,从而导致了其无所顾忌,以及其他群体的纷纷效仿,并催生了“中国式现象”的泛滥。相比于国外用法的严谨与严苛,要让公众对规则保持敬畏,并从根本上治理“中国式不文明”,恐怕还得从改变“中国式执法”起步,让规则不再成为中看不中用的摆设。
堂吉伟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