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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酒令”是法律彰显人情味

发布时间:2014-12-07 07:41  金山网 www.jsw.com.cn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宿迁市沭阳县男子孙诚(化名)时常酗酒,而且在酒后对妻子和子女实施家暴。今年7月份孙诚酒后滋事,被沭阳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孙诚醉酒闹事已多次,再犯怎么办?对此,经沭阳县检察院建议,法院作出江苏省首例“禁酒令”,要求孙诚在今后的五年内滴酒不沾,一旦饮酒,缓刑就将变成立即执行的实刑。(12月3日宿迁网)

对此“禁酒令”,有很多网友认为不具有可操作性,谁监督谁举证都是问题,而一旦“禁酒令”因此架空,变成白条一张,反而有损司法权威。然而,笔者以为,“禁酒令”虽然在执行中可能会存在一些问题,但这不是对“禁酒令”一票否决的理由。

孙诚虽然对家人不时实施家暴,但大多局限于酗酒过后,是酒精作祟,而不是亲人间存在什么积怨而反目成仇。换言之,如果家人感情果然存在严重问题,孙妻应该也会采取离婚等方式以求自保。既然酒精是罪魁祸首,那么,“禁酒”就是对症下药的举措,而且他自己有悔改表现,也取得了家人谅解。如果禁酒成功,应该可以恢复和谐的家庭关系。

当然,我们不能排除“禁酒令”可能遭遇挑衅。因为对于一个饮酒成瘾的人来说,戒掉并非易事,孙诚可能会偷偷饮酒。虽然这与禁令有冲突,但是如果他不敢堂而皇之再饮酒,恰恰说明他对于禁令是存在敬畏的。禁酒令并不像网友所想的那样毫无作用。这世界上没有哪一款法律能绝对束缚住人,如果因为“禁酒令”可能遭受挑衅就否定它的价值,干脆不实施,这不是因噎废食是什么?

法律当然可以直接对孙诚实施实刑,免去后续手脚。但是,法律不外乎人情。它不是为惩戒而惩戒,说到底,执法的目的是让违法者走上正道,回归家庭和社会。既然如此,当然可以给当事人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像孙诚的案例中,家人对他的感情尚在,已经谅解于他,可能也不希望他就这么面临牢狱之灾。

有了“禁酒令”,饮酒就等于把自己送进班房,哪怕馋酒,孙诚也不可能像以前那样敞开肚子想喝就喝,如果家人监督,更可以为不饮酒增加筹码。窃以为,“禁酒令”彰显法律人情味。对孙诚及其家人,都极具人性化。也许,执行中难免会遭遇阵痛,但任何一个新法规的实施,都不可能一下子就完美无缺,大多都会在实践中走那样的一条路——发现问题,不断磨合,进一步完善!

来源:京江晚报 作者:冯海燕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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