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沭阳县男子孙诚(化名)时常酗酒,而且在酒后对妻子和子女实施家暴。今年7月份孙某酒后滋事,被沭阳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孙诚醉酒闹事已多次,以后再犯怎么办?对此,经沭阳县检察院建议,法院作出江苏省首例“禁酒令”,要求孙诚在今后的五年内滴酒不沾,一旦饮酒,缓刑就将变成立即执行的实刑。(12月3日《现代快报》)
看完孙诚的“酒闹”经历,笔者最大的感受就是“怒其不争,哀其不幸”。的确,在酒后多次对妻子和子女实施家暴,甚至要与妻子“同归于尽”,这样的出格行为让人愤怒、让人不齿。可以想象,生活在这样的家庭,其家人每天在遭受什么样的煎熬!然而,经常酒后无德的孙诚又何尝不在遭遇不幸?据报道,孙诚平时每天都要喝两顿酒,每次喝六七两白酒,不喝就忍不住,这显然是酒精依赖症。我想每次酒醒后,孙诚必然也是痛苦万分。
法官向孙诚开出“禁酒令”:“禁止孙诚在缓刑期间饮酒,否则,缓刑取消”,这一方面给了孙诚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显示了法律的温度。另一方面,也对孙诚提出硬约束。在这缓刑的5年内只要喝酒,就会被取消缓刑,转而立即执行他的3年实刑。应该说,“禁酒令”的刚柔并济,对孙诚而言,改掉嗜酒恶习的绝佳契机。
但问题是,靠“禁酒令”治得了酒精依赖么?从医学角度看,酒精依赖症是一种病。其临床表现为,对酒的渴求和经常需要饮酒的强迫性体验,停止饮酒后常感心中难受、坐立不安,或出现肢体震颤、恶心、呕吐、出汗等戒断症状,恢复饮酒则这类症状迅速消失。也就是说,患了酒精依赖症的孙诚,更需要的是治疗。简单的以“禁酒令”约束,未必能让孙诚戒酒。
当然,有人会说法律的执行是刚性的。倘若管不住自己的罪,就会锒铛入狱,孙诚会不三思而行么?但问题是,在酒瘾发作的情况下,孙诚会三思么?更何况,即便是孙诚复饮,其妻女、邻居会“大义灭亲”,举报孙诚吗?我想,只要不再闹“同归于尽”,都不会有人举报。退一步说,即使是孙诚因复饮而锒铛入狱,那么法律的温度岂不归零?因此,从这个角度讲,“禁酒令”要与医疗戒酒并行。
“禁酒令”虽好,但陶醉于“禁酒令”则也是“醉”了。对于那些深陷酒精依赖症的酒徒而言,医疗戒酒必不可少。
文/薛家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