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或将开征“扬尘费”,向施工工地征收扬尘排污费,以经济杠杆的环境管理手段促进广州大气污染整治。25日,征收建筑施工扬尘和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污费听证会在广州市环保局举行,到会的14名听证代表无一人反对广州征收“扬尘费”。(11月26日《新快报》)
广州向上海、昆明等城市学习,开征“扬尘费”,毫无疑问,在一定程度上能够提高建筑工地扬尘行为成本,对无限制的扬尘行为有一定的遏制作用,但是,在征收“扬尘费”过程中,必须谨防“扬尘费”沦为污染行为的保护费和通行证,防止缴纳了“扬尘费”的建筑工地更加肆无忌惮、毫无限制地扬尘,污染大气环境。
开征“扬尘费”相比不收取“扬尘费”,提高了建筑工地扬尘行为成本,但从各地征收“扬尘费”的标准来看,并不算高,不过几块钱每平方米,依然低于治理扬尘的成本,尤其对于背后的暴利来说,微乎其微,根本起不到遏制作用。
最为关键的是,过去政府不向建筑工地征收“扬尘费”,或多或少对扬尘行为有所制止,特别是建筑工地的扬尘行为引起周边居民不满之后,政府会采取一些措施进行制止。但是,当建筑工地依法缴纳了“扬尘费”之后,会让建筑工地觉得领到了扬尘的许可证,无所谓扬尘状况,也不再担心环保部门和周边群众“找麻烦”,就会更加有恃无恐地扬尘。
要让“扬尘费”成为遏制扬尘行为的杀手锏,关键不是简单按照建筑面积收取“扬尘费”,为扬尘行为开绿灯,还必须配套其他措施。
一方面,确定可量化的扬尘标准,对于超标准的扬尘行为收取“扬尘费”,对于严重污染的扬尘行为还应追加扬尘罚款。而且,还必须按照扬尘时间收取,只有切实提高扬尘成本,才能倒逼建筑工地采取措施,制止和降低扬尘污染。另一方面,政府公开收取的“扬尘费”详细账目,确保“扬尘费”用于防治大气污染,只有详细公开账目,才能保障“扬尘费”的用途,也才能让公众心里踏实,避免沦为收费敛财的质疑。
(何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