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市民拨打本报热线电话反映,朝阳区雅宝路附近有商家贴出“中国人不得进入”的告示。对此,该商家店员称,之所以张贴这份告示是因为自家只做外贸生意,不想中国同行进入店铺造成走款。法律专家则认为,商家此举涉嫌歧视消费者。(11月26日《北京青年报》)
因为市场供求关系不平衡,商家闭门谢客的事几乎很少出现。实际上,若单纯从法律角度讲,商家和消费者确实有相互选择的权力。正如,咱们作为消费者会选择一家商铺购买商品,邻家商铺一定不会觉得有被歧视的感觉一样,北京这个商家禁止中国人入内,是因为人家很牛,赚的是洋人的钱。当然,这等于是往咱们屈辱记忆的伤口上撒盐,心灵受伤的表现还是不同的。
一种症状表现是:有网友甚至恼怒叫嚣人肉这个商家,大概是又犯了强烈抵制什么的老毛病。不过,这事让人蛮无力的,毕竟人家“禁止中国人入内”,想象当年抵制家乐福那样,抵制这货恐怕发不上力,而且还正中商家下怀。于是只好谩骂,话挺难听的,像走狗汉奸啥的都是很客气的了。
这种症状的表现是有原因的,禁止国人入内的商家勾起了一些人屈辱记忆深处的那根敏感的神经。想当年,咱们国家积贫积弱,洋人在租界内耀武扬威,也曾挂出过“禁止中国人入内”的牌子,而且与中国人并列一起的还是一种现在被当作宠物的物种,这叫人情何以堪?就在前几年,新加坡等国家对中国游客也有一定的限制,一些针对禁止不文明行为的提示语都是中文,不知道现在有没有改变。央视每天还轮番播放一个公益广告,内容就是由中文谈吐的风雅到中文吐痰恶习的演变,画外音是“汉语不该如此使用”。
商家可不可以选择消费者是不言而喻的。只是因为市场供求关系的矛盾,通常情况下并没有哪个商家能牛到这个地步。而事实上,这种对某些特定群体的限制一直都是存在的,比如我们知道洗浴中心是休闲按摩的好地方,自然是不欢迎谁前来买双管猎枪;又像妇幼店铺绝对不欢迎前来购买成人用品的人;有酒店打出“衣冠不整恕不接待”的牌子,道理都一样不难理解。这家北京商铺做的是外贸生意,业务与国内消费者毫无关系,像走款,淘货,山寨产品啥的的确令人不快。做过生意的人都知道,您若去商业街转一转,写着“谢绝同行入内”的牌子是随处可见的,与其每天应付和您毫无关系的人,不如直接“安民告示”,昭告天下也是一种选择。
问题是,咱们那根脆弱的神经一旦被勾起,后果是很可怕的,轻则谩骂诋毁,重则恨不得就上街抵制,把这帮吃里扒外的孙子赶出国门的心都有,虽然这并不妨碍,这些先生们一到旅游景点仍然难抑心中那份要涂上一笔的冲动,但当下的火气却是很真实的。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李显东认为:这种行为可以理解,但在商铺贴上“中国人禁止入内”的标语却有些激进,涉嫌歧视国人。店员是不是中国人,他们为什么就可以进入?虽然从法律上来说这些商家的行为可能不违法,但从文化上来看,这种做法并不妥当。要说从文化上看,文化可是多元的,而且这词挺复杂,至少对我个人而言,并未有这种文化不自信的“文化歧视”感,至于“他们(指店员)为何可以进?”,就颇值得一晒了。
其实,咱们作为消费者真的不用如此作践自己,有句话叫“此处不留爷自有留爷处”,这事于我而言,假如我在初冬时节走在北京街头,眼见这份“安民告示”,一定是面无表情的移步而过,无视它的存在,当然是最好的结果。优雅的人生不是不为所动而是冷暖自知,犯不上和冷待您的人着急上火。
文/猫之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