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媒体报道,10月财政收支情况显示,1至10月,全国财政支出约11.4万亿元,完成预算74.2%;按照年初2014年全国财政支出153037亿元的预算,11月和12月全国财政支出将高达39484亿元。于是,问题来了,还剩近4万亿,年底怎么花?(11月26日人民网)
年底突击花钱,是百姓诟病的老顽症了。突击花掉意味着胡花乱花,不需要花也花,肆意糟蹋百姓们交纳的血汗钱。突击花钱的弊端众多,最明显的就是极易造成浪费,因为时间有限,在年末突击的时候花钱成了第一要务,至于花钱的效率和效果反倒较少被关注。另外,因为平时过紧日子,在客观上造成了民生项目“供血不足”和“营养不良”,直接影响民众生活品质的改善。众所周知,中央每年都强调要严格财政支出管理,防止“年底突击花钱”,可政府部门“年终突击花钱”为何年年重演?
政府年底突击花钱,暴露出我们的财政预算有问题。年底突击花钱,表明预算的编制单位没有尽职尽责,编制不科学,不合理,预算做多了,政府实际上用不了那么多的钱。人大代表们在审议预算报告的时候,把关不严,让不科学的预算溜过去了。还有,按当下的制度要求,如果预算如果节省下来,就要归还财政,来年预算单位所得到的预算就会减少。这种制度逼着政府部门要突击花钱,不花白不花,不花吃亏。
显然,有缺陷的制度是造成年底突击花钱的制度之源。用制度锁住年底突击花钱“出口”,仅凭年底发通知,无济于事,且通知倒更像催促突击花钱的“提醒”。当务之急,是赶快修改预算法及其相关制度,从制度上遏制年底突击花钱的顽症。财政、审计要积极履行监督职能,审计部门应对政府部门预决算进行绩效考评;人大监督要常态化,要盯住公共财政的重要节点;对预算编制不科学、不合理的部门及其人员要严厉问责;对年底突击花钱者,要依法依纪作出严肃处理,直至追究刑责。还有,把花不完的钱,通过人大的法律程序,用于民生工程,用于扶贫助困,给困难群体发“红包” ……如是,政府年底突击花钱才可能退出舞台。
作者:刘育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