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际上,年底花钱无可厚非,然而,每到年底,预算花销总会被形容为“突击花钱”,作为新闻热点被大家所诟病,问题究竟出在了哪儿? 不可否认,每年都会通报一批突击乱花钱,瞎花钱的单位、部门,而有些单位过高“年终奖”,滥发奖金福利等造成资金浪费的个例让人们对年底预算的花销产生强烈的不信任感,是故美美待到年关将近时,大家对资金就变得特别敏感。在中央“八项规定”和反“四风”的背景下,这个问题更加引人注目了。
而就部分地方政府而言,由于《预算法》的规定,地方政府不得编制赤字预算,每年结余要直接上交,并且下一年的预算将会减少。所以不可否认有些地方政府因为担心下年预算缩减而急着要在年底将钱花出去,这样的花销法势必会造成资金的浪费。
那么,年底“突击花钱”是否真的是“突击”花钱呢?年底花钱就意味着资金浪费、寻租腐败吗?滥发奖金福利是普遍现象还是个例?
接近四分之一的预算集中在年底花销是否合理?以一年为周期来作推算,据报道,今年中央财政预算3月份由全国人大批准,而预算从批准到经一系列审批到地方,中间亦有数月时间。即便单从预算批准开始计算,一年的周期也应截止至次年3月,即目前剩下5个月,按照平均计算,5个月花费预算的四分之一似乎并无可诟病之处。而,就地方政府而言,每一个项目并非是按照其平均进度来进行支付结算,从立项到采购到验收,战线长,很多项目都是年底再进行资金拨付。另外,以每个家庭为例,有计划的家庭不会按照自己的月收入每月都用完,一般都会在年初尽量节约,把一些需求拖至年底解决,从而把一部分资金累积起来以备不时之需。同样,作为地方政府、部门而言,也不能完全按照平均预算来支出,否则,势必对其运行造成影响。所以,“突击花钱”这样的描述似乎并非准确。
另一方面,社会在进步,物价在上涨,各项工资支出都在相应上涨,如果本年度单位部门因预算未用完而导致次年的预算打折,而打折后极有可能会导致次年的工作开展不顺,如果待到需要时再做财政预算追加申请,再等审批,拨款,恐怕很多工作也就无法开展了。所以,地方政府宁愿用完也不退回。这样看来,“突击花钱”似乎并没有想象中那样不可理解。当然,可以理解并不代表支持。
所以,笔者认为,年底“突击花钱”并非不可饶恕,并非必须讨伐。年底花钱,重在加强管理,重在监督,要让资金流向更加公开透明。实际上群众对年底“突击花钱”的诟病并非在花钱或者在突击,其实质上是担心资金的乱用,寻租腐败,毕竟钱是大家的,如果被某些部门乱花乱用了,于谁,也不愿意。而且从概率论而言,资金的集中会加大腐败也是说的通的。所以,群众的担心也是合情合理的。 只要让资金流向公开透明了,合情合理了,接受得起群众的监督了,年底“突击花钱”也就不用遭诟病了。
[作者:常红在路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