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无”病人政府买单织就“兜底网”
碰上急救病人,医院全力去抢救,可是命救回了,医疗费却找不到人来承担……曾经,这个令每家医院都头疼的事情,如今有了“答案”——“应急救助基金”来“买单”。记者9日从河南省卫生计生委获悉,日前,省卫生计生委、省财政厅、省公安厅、省人社厅、省民政厅五部门联合制定了《河南省疾病应急救助制度实施办法》,并下发全省各地相关部门,要求《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行。《办法》规定,救助对象为“三无”病人、五保户或贫困病人。
(11月10日《大河报》)
尽管医疗行为常常被赋予“公益”属性,但医院毕竟不是慈善部门,也并非严格意义上的“盈利”机构。任由医院长期为“无主”病人的急救付费,不仅会挫伤医疗机构主动救死扶伤的积极性,也势必影响到医院自身的生存与发展,更无助特困群体患者的健康权保障,甚至难阻见死不救或“扔病人”的不良事件发生。政府为急救“三无”病人买单,不仅可以为医院主动履行治病救人天职解除后顾之忧,更会为弘扬救助社会困难群体的爱心善举添柴加薪。
正如一只水桶盛水多少,并不取决于桶壁上最高的那块木板,而是取决于最短那块的“水桶原理”一样,最能彰显一个社会文明程度和进步标志的,是对处于社会最底层群体的生存权与生命权的保护。根据每个人都享有无歧视的平等权利与尊严的宪法精神,包括“三无”人员在内的困难群体当同属中国公民,他们的生命健康不能成为被社会遗忘或不受医疗庇护的“另类”,尤其是在我国医疗保障制度尚不完善、保障水平依然有限的语境下,确保无身份证明(姓名和居住地)、无责任承担机构(或人员)、无抢救治疗经费的患者的病有所医,更成为彰显人道主义大爱、履行政府服务职责、兜底社会公平正义的具体体现。
诚然,政府规定了医疗机构的“首诊负责制”,并提出有对“无主”或特困患者“先救治后结算”的就诊要求,但那只是基于敬重生命、医生职业和技术层面的考量,确保每个社会成员病有所医当为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从这个意义上说,政府应该成为每一个无主者的“主”、无力者的“力”。换言之,医院为“三无”病人、五保户或贫困病人垫资看病,实是在代替政府承担社会责任,政府“兜底”当属情理之事。再者,由于政府握有公权和掌管国家机器,也可以动用公安和民政部门查处弄巧钻空、故意遗弃等欺诈行为。
其实,纵观许多见危不助、见死不救的无良案例,除了道德的因素外,“医药费”始终是绕不开的坎。政府为救治“三无”病人的医药费买单,不仅可以解除医疗机构的后顾之忧,让“先救治后结算”的制度善举有了可以预知的医疗“底气”,也势必会激发和引领更多国人毫无顾忌地践行扶危济困和见义勇为。其正能量意义或远超“经济”范畴。
张玉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