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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救费由政府买单应推而广之

发布时间:2014-11-19 07:48  金山网 www.jsw.com.cn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日前,河南省出台《疾病应急救助制度实施办法》,规定“三无”病人、五保户或贫困病人等群体急救费用可由政府支付。该《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11月10日《大河报》)

“三无”病人急救费用由政府“买单”,体现了生命至上和健康平等,充满人性化温情。此前,急危重伤病患者包括“三无”病人、五保户或贫困病人需要急救,但因身份不明确或无力支付相应费用,有的延误了病情,有的付出了生命的代价,让一切有良知的人感到寒心。现在,这些人有政府专项资金作后盾,治病不再为钱发愁,他们会感到社会的温暖。

“三无”病人急救费用由政府“买单”,也解除了医疗机构的后顾之忧。此前,他们被紧急送到医院治疗或抢救,医院不见钱不治疗,背离人道主义,会受到社会谴责。若治疗或抢救后费用找不到人来承担,就影响医院正常运转。有的地方曾发生过“医院抛弃病人,导致病人被冻死”的极端案例,医院由此背上违法和不义的罪名。

其实,“三无”病人急救费用由政府“买单”,是国家医疗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早在去年年初,国务院办公厅就曾下发《关于建立疾病应急救助制度的指导意见》。意见提出,中国将在省市两级分级设立疾病应急救助基金,解决危重病人的急救费用问题。河南省的《疾病应急救助制度实施办法》,是结合《指导意见》和其今年初出台的《河南省疾病应急救助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制定的,只是使国家《指导意见》本地化,具体化,更具有实际操作性而已。

河南“三无”病人急救费用由政府“买单”,虽在全国开了个好头,但是这样的医疗改革应在全国一盘棋形成合力,惠及全国所有的贫困病人。因此,其他各省市两级都要立即行动起来,像河南省一样也为“三无”病人急救费用“买单”。政府这样花钱并非花不起,而且符合财政支出的本义。弱势社会群体也能享受治病平等权,才可提升民权,缩小社会差距。

来源:烟台晚报 作者: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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