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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星限薪:动用权力不如健康市场

发布时间:2014-11-16 07:39  金山网 www.jsw.com.cn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11月11日,有消息称: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或将于12月出台“明星限薪令”,对演员片酬进行限制,此政策在总局已进入内部征求意见阶段。而据爆料,一些剧组正在将艺人们的演出合约延后签约,主要就是想等着“限薪令”下来。而艺人那边有点人心惶惶,不少正在谈戏的演员不停催促片方签合同。(11月12日《华商报》)

明星薪酬,确实让我们羡慕嫉妒恨。凭什么唱一首歌曲就是好几万?凭什么一集演出就是百把万?对“明星限薪”我是举双手赞成的,我们的贫富差距已经到了国际认可的临界点。我们不需要不劳而获的平均主义,也不要没有边界的分配不公。但我更认为“明星限薪”不是广电总局该做的事情。

首先,社会分配不是广电职能。广电总局负责的是影视节目质量的监管,导向的监管。而限制明星酬劳,这有点多管闲事了,最为关键的是逾越了权力。明星工资不是广电总局发的,是投资方和明星之间的私事,一个愿打一个愿挨。如果需要用红头文件限制薪酬,这样的事情更应该交给劳动部门去做。

其次,红头文件未必能起效果。如果市场依然存在,如果崇拜依然入魔,就凭广电总局的红头文件,应该是轻飘飘的。所有投资商都争着找大明星,即使签署的合同上的价格是按照要求实施的,而背地里再来个分成,或者暗里一份,能发现吗?只要畸变的市场需求存在,明星的价更高就会永无绝期的。

广电总局打压“明星薪酬”出发点是好的,但是生硬的制约却逾越了自己的权力。中央全会已经明确提出依法治国,在这个时候逾越职能,再好的心也会伤害社会。

广电总局要想降低明星片酬还是有事情可做的。这个做法不是行政命令,而是建立一个健康的影视文化氛围。

其一,影片播出不能唯明星是从。影视节目的选拔不能看脸蛋而应该看内容,而很多新人的片子虽然内容不错却只能挂在网上。

其二,影片采购不能价格无底线。演员片酬高了,是因为有暴利可图。在采购影片的时候,动不动就是几千万一部,投资方有钱赚,演员的价格能不高吗?

其三,观众口味不能没人去引导。为啥同样质量的片子,有明星的和没有明星的收视率差距这么大?这也需要观众自己反思,究竟是看明星的脸还是看节目?

“明星限薪”是个好事情,但是用逾越权力的手不如用规范的管理,打造一个健康的市场。

来源:京江晚报 作者:郭元鹏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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