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江西省慈善总会获悉,为激励更多的个人、家庭和单位参加公益慈善活动,江西从今年起设立小额慈善冠名基金。今后,个人或家庭每年捐赠1000元,单位或团体每年捐赠1万元,就可冠名小额慈善基金。
(11月13日《新快报》)
慈善作为一种利他行为,以裨益他人来改变并温暖别人的世界。然而,慈善的成本由个人支出,其收益却是一种公共产品,从而导致慈善陷入了“一个和尚挑水吃,两个和尚抬水吃,三个和尚没水吃”的尴尬之中。为了克服这种 “搭便车困境”,让“慈善不白干”的选择性激励就显得尤为重要。
著名社会学家奥尔森认为,为了克服人们在公共事务上的“搭便车困境”,行之有效的治理之道就是“选择性激励”,即有选择性地对集体中的个体进行激励。这种激励既可以是物质的,也可以是精神上的。“千元冠名”通过符号互动的方式,让慈善参与者从中得到选择性激励,有助于扩大慈善的公众参与。
关于冠名,有一个故事流传甚广。美国“钢铁大王”卡耐基童年时期家境贫寒,有一天他捕到一只兔子,那是一只兔妈妈,所以没多久,他就有了一整窝兔宝宝了。小卡耐基苦于自己没有东西可以喂那些兔子,情急之下想出一个好办法,他告诉邻近的男孩女孩,假如他们能够找来足够多的苜蓿或蒲公英,他就用他们的名字为小兔子命名。此法果然奏效,也让卡耐基永志不忘。
天真烂漫的孩子也好,功利算计的成人也罢,冠名权成为一个人见人爱的“香饽饽”,为何?“千元冠名”在本质上是一场社会交换,慈善机构获得了善款这一外在性报酬,捐赠者获得了尊重、认同、社会影响力等内在性回报;双方各取所需、皆大欢喜。当慈善力量聚沙成塔,就能够给予弱势群体悲苦人生更多的光亮和希望。
选择性激励制度的思想基础在于“我为人人,人人为我”,通过差异性的区别对待,杜绝“大锅饭”,来提高人们利他行为的动力和公众参与的热情。从这个角度上说,只有不断探索公众参与机制,搭建公众参与平台,创造公众参与条件,培养公众参与能力,慈善才会拥有更加坚实的社会基础,推动政府和民众在良性互动中分担责任。
在社会治理创新不断深入的当下,“千元冠名”也对慈善专业化、精细化提出了更直接也更严苛的要求。慈善组织要想重新赢得公众的信任,就必须优化服务,用信息公开消除老百姓的疑窦和顾虑。就此而言,慈善组织不仅要注重形式创新,更要注重内部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只有这样,公众才能找到足够托付信任的载体。
杨朝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