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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消费退场不能总靠商家良心发现

发布时间:2014-11-10 07:47  金山网 www.jsw.com.cn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最低消费”退场不能总靠商家“良心发现”

11月1日起,由商务部和国家发改委联合发布的《餐饮业经营管理办法(试行)》正式实施,其中明确规定了餐饮经营者的多项义务,而最受关注的,则是禁止设置最低消费。即“进包间就要达到最低消费,否则就去大厅就餐。”这种长期存在于餐饮业的“潜规则”本该在11月1日以后被叫停。(11月3日《大河报》)

忽如一夜春风来,已经在餐饮市场肆无忌惮许多年的“最低消费”忽然不见了。但与此同时,又有不少新花样、新名词冒了出来。食客进餐厅本来可以随便坐,任意点菜。可是在有些餐馆里不行了,过去进包厢要最低消费,现在“最低消费”没有了,但商家紧接着推出了“套餐服务”。只有吃套餐才能进包厢。而这些所谓的套餐不仅价格昂贵,或多或少设置有一些“额外”消费条件。要到大厅里消费,除了消费的餐饮费外,还要加收10%的服务费。总之,“最低消费”偃旗息鼓了,各种各样五花八门的新花样却有出现了,不仅令人眼花缭乱,更一点也不比“最低消费”表现的“温柔”。

一些餐馆之所以不惜违背国家法令给“最低消费”换马甲,让“最低消费”借尸还魂,就是因为他们习惯了“最低消费”,已经尝到了甜头吃上了瘾了。给顾客设立“最低消费”,就能让餐馆的利润最大化,就能让不少消费者眼睁睁地被宰被坑而又无可奈何。现在“最低消费”忽然不让收了,这对一些商家来说无疑是一笔巨大的经济损失。要不让这笔利润白白流失,只有另辟蹊径,赶紧给“最低消费”换马甲。不叫“最低消费”就叫“套餐费”,而“套餐费”之外更要加收数额不菲的“服务费”。

“最低消费”之所以被取缔,就是因为这种形式的收费不仅不合理,有违社会公平,更是在坑蒙消费者,有一种霸王条款的嫌疑。但是现在一个“最低消费”死去了,数不清的各种各样的收费名词又冒了出来,而从实际情况来看,消费者要承担的不合理收费,甚至被坑宰的可能性比过去并未减少,在某些方面更是有增无减。

正因此,我们不能总是希望一些商家的“良心发现”,幻想着他们都能老老实实自觉自愿响应国家号召,取消“最低消费”。要把这种“霸王条款”真正从我们的餐饮市场完全消除,让消费者能有一个干干净净的消费环境,我们的政府监管部门一定要擦亮眼睛,一是不能让五花八门的新马甲模糊了眼睛。二是要态度坚决毫不客气的遏制和杜绝“最低消费”,甚至不给商家留有讨价还价的余地。对于那些无视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的行为,就要严惩重罚。这是为了消费者的权益,更是为了我们能有一个公平合理的餐饮环境。

  

  文/朱少华

来源:红网 作者:朱少华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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