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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止专营不是盐业改革的终点

发布时间:2014-11-03 07:54  金山网 www.jsw.com.cn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10月29日,在中国盐业协会第七届会员代表大会上,中国盐业协会披露,盐业体制改革方案已在国家发改委主任办公会议通过,并在各部委完成意见征求。盐业改革方案分六个部分共20项内容,方案核心为废止盐业专营,具体内容为从2016年起,废止盐业专营有关规定,允许现有食盐生产定点经营企业退出市场,允许食盐流通企业跨区经营,放开所有盐产品价格,放开食盐批发、流通经营。2017年起盐业全面按照新的方案实行。(见西安晚报)

如果还能记起本月的“郑州市民跨区域用盐被罚”事件,我们当会对今天的“废止盐业专营”消息感慨不已。其实不仅在郑州,在不少地方的盐业管理条例中,都还有着“不得跨区域性用盐”的约束内容。

对盐业专营的废止,当不会再有“跨区域用盐被罚”的情景。以一种历史的视角来观察,国家食盐专营制度在设立之初,固然有着其必要性,对于国民的安全用盐,它也曾起到过极其重要的作用。但伴随着市场化改革的推进,从上而下都在大幅度减少政府对资源的直接配置,至今,盐业的“垄断专营”体制,已越来越显得不合时宜。并且,盐业对国家税收的贡献率越来越低,食盐专营对国民的“补碘”功能也早已完成,如此之下,废止食盐专营制度,的确正当其时。

废止专营已成改革的核心,但核心绝不意味着盐业改革至此已经“靴子落地”。譬如有专家就指出,即便盐业市场开放,有几个问题亦不能不郑重以对。一则,取消专营之后会否导致食盐品质下降,会否有很多工业用盐混入食盐市场(包括非碘盐)?二者,如果监管跟不上,还会否导致一些恶性竞争?既然是打破曾经的垄断封闭状态,既然是回归到市场属性,那么注定改革要以消费者的认同为归依。在废止专营之后,依旧需要深层次的改革,寻路仍需继续。

具体说来,这大致体现在两个方面。对盐业机构内部而言,时至今日,确乎没有谁可以继续成为岿然不动的垄断者,但此前的垄断利益和因此生成的垄断心理,却不是那么容易地就可以切割开来,这就要求配套的改革举措迅速跟进,相关改革的方案充满魄力和技术性。一样的是,对于取消专营后放开的盐务市场,为了保证其秩序的稳定,在加大监管的同时,如何来鼓励社会资本进入盐业领域,并拓宽盐业产业链,最终形成良性的竞争,这也是一个必须提前介入和设计的话题。

回望盐业改革来路,一路风雨一路蹒跚,始终未有实质性的推进。早在2005年,国家发改委就提出制定盐业改革方案,调研到2007年形成草案。2009年底,国家组建盐业体制改革工作小组,再次提出盐业体制改革方案,但依旧很长时间未有相关措施。直至今年4月,国家发改委发布了第10号令,决定废止《食盐专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盐业改革才有清晰信息传出。“2016年起废止盐业专营”,终见盐业改革的明确安排。尽管仍然留下两年后才废止的尾巴,但这已是突破。试看盐业改革如何真正破局,试看市场经济中最后的垄断堡垒,如何一去不复返。

来源:西安晚报 作者:王聃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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