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现在很多年轻人,尤其是年轻网民来说,他们其实是生活在两个世界里,一个是现实世界,一个是网络世界。这两个世界平行存在又互相交融,之间发生着千丝万缕的关系。即便是同一个人,当他处在不同的世界当中,往往会有着截然不同甚至是完全相反的表现。举个很简单的例子,一个在现实生活中遵纪守法、对待他人彬彬有礼的城市白领,当他下班回到家里,坐在电脑前,却可能变成了一个戾气十足,动辄谩骂和攻击别人的网民,好像他所处的网络世界是一个不受国家法律管辖与约束的法外之地。
很显然,这是一种错觉,如果我们有这样的错觉而不自知,那么不但会把自己置于违法犯罪的边缘,而且还会损害国家、社会和他人的利益。换言之,如果全国亿万网民身处网络世界的时候没有法律意识,如果政府不能坚持依法治网,把网络世界纳入国家法治轨道,那么不但会妨碍网络世界自身的健康发展,也会给现实世界带来冲击和伤害。日前最高法出台司法解释,对“人肉搜索”做出限制,就是因为在以往很长一段时间里,在网络世界横行无忌的“人肉搜索”,已经酿成了太多现实悲剧,已经让太多人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网络世界决不能脱离国家法律约束而存在。
刚刚闭幕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第一次把依法治国列入中央全会主要议题,具有里程碑意义。在会议刚刚结束以后,中央网信办就举办了“学习宣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 全面推进网络空间法治化”座谈会。正是在这次会议上,中宣部副部长、中央网信办主任、国家网信办主任鲁炜提出了加强网络立法、网络执法、全网守法,全面推进网络空间法治建设,实现网络健康发展、网络运行有序、网络文化繁荣、网络生态良好、网络空间清朗的目标。
目标看起来只有短短几十个字,但是能否实现,直接关系到网络生态的健康有序,关系到网络世界的法治化进程。依法治网是依法治国的重要方面,也是具体体现。推进网络空间法治化,其实就是在推进社会管理法治化,推进国家治理法治化。
深入贯彻依法治网,必须坚定法治思维,恪守法治精神。要想真正发挥法治对引领和规范网络行为的主导性作用,首先就必须按照科学立法的要求加强互联网领域的立法工作,做到网络世界的有法可依。在这个基础之上,有堵有疏、从严执法,最终推动和引导网民尊法守法,实现从“中国好公民”到“中国好网民”的身份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