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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买盐:道歉与处罚只是舆论胜利

发布时间:2014-10-25 07:11  金山网 www.jsw.com.cn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异地买盐:道歉与处罚只是舆论的胜利

10月15日上午,河南省郑州市新郑市龙湖镇开餐馆的黄先生夫妇的热干面馆用了从郑州带回的食盐,被新郑市盐业管理局检查人员认定为“跨区域用盐”,没收部分食盐并处罚款200元。事情在经历多方关注之后,18日下午两点,新郑市盐业局工作人员公开向社会道歉,退还黄先生罚款及收缴的盐,同时,聘请市民黄先生为新郑市盐业局2014年度“行风监督员”。 此外,新郑市盐业局盐政科科长郭新安被停职,稽查队长王胜利被撤职。(10月19日《东方早报》)

河南新郑市(隶属郑州市)的黄先生夫妇在郑州市买盐,结果被处罚,因为其“跨地区用盐”。黄先生夫妇觉得很委屈,便向媒体求助,最终,在舆论的关注下、在各方的热议下,新郑市盐业局以完败的姿态而告终——不仅公开道歉,退还黄先生的罚款及收缴的盐,还有两名工作人员受到处罚。

  这样的情况,和陕西省西安市户县一些学校食堂和餐饮小店“跨地区用盐”的情节几乎如出一辙——都是老百姓“跨地区用盐”,然后遭遇处罚,接着媒体曝光,最后盐业局输得一塌糊涂。

这两起事件,结果的确很完美,但过程却很艰辛。更何况,并不是每一个跨地区用盐的人,都会如这二者这般幸运。根据传播学的规律,这二者走了媒体曝光的路,几乎可以说是让后来者“无路可走”。

毕竟,新闻的受众都会审丑疲劳,同样的事情一旦发生得多了,公众的关注度便会跟不上,那正义与公平便也很难抵达。这也意味着,新郑市的这起“跨地区用盐”事件,并不是真正的公平与正义,只能算是舆论的胜利。倘若没有众声喧哗的民意,黄先生夫妇怕也只能是吃了哑巴亏。

由此分析可知,新郑市盐业局的道歉与处罚,远不是“跨地区用盐事件”的终点。倘若制度不改、规则依然没有细化、监管还是形同虚设,那还会有更多的“黄先生”,他们同样会因为“跨地区用盐”而收到处罚。

正如新华社评论所言,“这种‘奇葩罚款’的根源正是政企不分、高度垄断的盐业管理体制。这种体制严重背离了市场经济规律。”简而言之,在垄断运营的体制下,因跨地区用盐被处罚,黄先生不是第一个,也很难是最后一个。

在这样的境况下,新郑市盐业局虽然道歉与被处罚了,但反思与改革才刚刚开始。如何打破盐业垄断,破除既得利益者的阻扰,让盐业真正走进市场化,无疑是是绕不开的话题。

众所周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要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此外,李克强总理也多次强调,“政府要把不该管的坚决放给市场”。在这样的现实语境下,对盐业运营,的确应早日告别垄断,走进市场化的路子,如此,“跨地区用盐”才能真正走进历史的尘埃。

每次有人跨地区用盐被处罚时,总有网友发问:吃哪里的盐,能否让老百姓自己做主?遗憾的是,一直以来,这有如钱学森之问一般无解。可喜的是,今年4月21日,国家发改委发布了第10号令,决定废止《食盐专营许可证管理办法》。虽然并未废除《食盐专营办法》,但仍然给人极大的信心与希望。这应该成为盐业改革的一个契机,我们也希望盐业改革的步伐能够再大点、快点。唯有如此,“吃哪里的盐巴老百姓做主”才能真正从梦想照进现实。

(龙敏飞)

来源:光明网 作者:龙敏飞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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