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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短命建筑”死得其所

发布时间:2014-10-23 07:15  金山网 www.jsw.com.cn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近日,广州市耗资8亿建成的陈家祠广场,仅使用4年时间,即因为地铁建设需要“推倒重来”,引起公众广泛关注。(10月15日新华社)

像陈家祠广场这样的“短命建筑”并非个案,重庆渝西会展中心、北京凯莱大酒店、沈阳的五里河体育场、浙大湖滨校区3号楼、云南省河口“边境明珠”……这一个个响当当的建筑在“青壮年”时期就被“英年早逝”令人惋惜。

明修栈道上工程,暗度陈仓谋私利。事实上,在这些“来去匆匆”的“短命建筑”背后,好大喜功的“面子工程”、唯GDP论的“政绩工程”、牟取暴利的“腐败工程”,都是“权”和“利”在装神弄鬼。“短命建筑”不拆已经拆了,就像人死不能复生,关键在于死得其所。

“短命建筑”不能一拆了之。大拆大建背后,涉事官员难逃其责。建设是谁“拍板”的?花了纳税人多少钱?为何要拆?拆了以后干什么?对每个“短命建筑”的来龙去脉都搞清楚,建设和拆除都应该给公众一个清清楚楚、明明白白,该撤职的撤职、该查办的查办,让“短命工程”成为“从严治吏”的“催泪瓦斯”,也算死得其所。

“短命建筑”要拆得合情合理合法。出台相关政策或法规,健全建筑拆除法定程序及审批、监督机制,促使拆除或重建的决策透明化。实施重大城市拆除项目的听证和问责制,接受社会监督。特别要让“短命工程”在拆除过程损失减到最少,在拆除之后影响降到最低,让“短命工程”本身经得起民生和民意的检验。

寻根探源,城市规划缺乏预见性和政府盲目追求利益导致政策的不连续性是造成“短命建筑”频现的“罪魁祸首”。规划是城市建设的龙头,城市的建设和发展必须以科学的规划来引领。而在制定了合理规划之后,政府在实施和操作过程中的种种非理性行为,往往导致建筑“短命”。

建筑是凝固的音乐,理当成为文化记忆和城市灵魂的依托,无论是使用价值、还是艺术价值都会随着时间流逝而不断增值。我们在同心共筑中国梦的豪迈征程中,当“百年老街”、“百年老房”“百年老店”“百年老树”成为时尚、风尚,跳出“破坏式建设”怪圈,推动城市建设健康、长远、可持续发展,“短命建筑”这一“通病”彻底、全面寿终正寝,才算死得其所。

来源:人民网 作者:李仕贵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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