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收”酒瓶没了生意,好事还是坏事?
一瓶普通53度飞天茅台酒,空瓶回收价曾达80元,现在却少有商家再做此类生意。因为受“八项规定”影响,茅台已大幅降价、销售困难,这让回收酒瓶造假酒的人也没了生意。此外,用于收藏的茅台15年、茅台30年礼盒回收价格,也比以前低了一半。(10月13日《华商报》)
回收酒瓶的没了生意,好消息还是坏消息?当然是个好消息了。因为这里的“回收”,不是通常意义上的废品回收,没有节约残值、物尽其用的意思。那些出高价收购名酒空酒瓶的生意,背后必定有造假的链条。而但凡消费者,谁又愿意消费以次充好假冒伪劣的名酒?品质差点还在罢了,喝出生命之虞,麻烦那就大了。
可是曾几何时,回收名酒酒瓶,竟然成了一个产业,被做得风生水起蓬蓬勃勃。当然越是风生水起越是蓬蓬勃勃,越意味着市场的混乱,毒瘤的恶化,和老百姓遭殃程度的严重。记得几年前,北京公安连续打掉两个制售假酒的犯罪团伙,警方在查处制假窝点时发现,工人把买来的酒灌进高档空酒瓶中,转手就能卖出高价。而抓获3名犯罪嫌疑人,就收缴涉案款物160余万元,堵住了百万元假酒流入春节酒类市场的通道。
酒是假的,但酒瓶却是真的,因而一般消费者鲜能认出,这就让名酒空酒瓶蕴含了巨大的商机。至于酒瓶的来源,回收是最为主要的渠道。比如,回收商和酒店、饭店建立“默契”,有了这个默契,服务员开瓶时就会小心翼翼,尽量保护好包装以及瓶口。只要瓶子完好,就能够卖到高价。前些年,一个50年茅台酒的空酒瓶,制假者会出几千元予以收购,装上便宜酒后,转手就能卖到两万多元。--当这样的天价,只有公款消费才能支撑。
现在好了,随着制度的笼子越扎越紧,随着“八项规定”、“六项禁令”以及一系列反腐政策规定的密集出台,而且事无巨细,不留盲区,细到一个挂历一张贺卡,都在反腐规定之列,因而“三公经费”大大减少。失去了公款消费的靠山,茅台、中华等高档烟酒,也就失去了暴利的基础。当价格逐渐回升到正常价位的时候,就挤干了其中的水分,杀死了恶性的细胞,让普通消费者也消费得起,而且喝的全是真酒。这样一来,名酒空酒瓶就失去至少是部分失去了“回收”用的价值,于国于家,不是善莫大焉吗?
还有,这对反对腐败,形成清正廉洁的政风和温暖和谐的社风,起到了歪打正着的作用。当初恐怕很少有人想到,八项规定、群众路线等一系列措施的采取,还会让商业造假失去土壤。可见,社会治理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全盘统筹综合整治。单纯打假,往往难以拔除造假的根子。从这点上说,有囤酒商亏损130万元,于己虽则悲催,于国却是好事。
(雷钟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