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山网讯 速冻食品因其方便快捷,已经成为一些家庭的必备食品。可是让消费者韩先生无法接受的是,买回去的速冻水饺,隔了一天竟然发霉了。最终,在黄山工商所工作人员的协调下,商家为韩先生做了退货处理,并赔偿了两箱牛奶。
上周,镇江市民韩先生在一超市花50元购买了两袋速冻水饺。回家后,韩先生吃了一袋水饺,将另一袋放冰箱保存。隔了一天后,韩先生将水饺取出想继续食用,却惊讶地发现,水饺上已经有了霉斑。联想到之前吃掉的那袋水饺,韩先生感到阵阵不舒服。他找到超市要求赔偿,商家却表示只能将发霉的这袋水饺退货,这个处理办法让韩先生无法接受,于是他向工商部门进行了投诉。
接到投诉后,黄山工商所工作人员当即与韩先生和商家进行了沟通,证实了韩先生反映的情况属实。经过调解,商家同意将两袋水饺的钱一并退给韩先生,并赠送两箱牛奶作为赔偿。韩先生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
工商部门提醒广大消费者,购买速冻食品,要注意标签上的生产日期、储存要求等信息,并留意商家的储存条件是否符合要求。如发现商家无冷冻设备,或冷冻设备内的温度达不到零下18℃的储存要求,则不宜购买。速冻食品买回家后,也要立即放入符合储存要求的冰箱,以防变质。(朱倩倩 李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