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采购对象从简单商品变为大病保险、养老基金投资等复杂服务时,政府要摆脱产品服务信息不对称的劣势,不被“专业机构”牵着鼻子走
时下,政府对保险业的支持力度越来越大。仅农业保险一项,目前各级财政已负担了80%的保费,中央财政投入已累计超过400亿元;各类责任保险的发展,基本上也都靠政府强制推行。
政府出资补贴保费,出力扩大承保面——虽然在操作层面,是商业机构跟老百姓打交道,但他们提供的保障服务,已具有公共服务或准公共服务的性质。
笔者在基层采访时发现,在一些地方,有财政资金支持的保险服务,保障水平与赔付率竟然比纯商业保险业务还要低!这意味着,商业机构接办有财政投入、政府支持的政策性业务,反赚了比平素更高的利润。财政补贴那么多、行政力量介入那么深,保险公司又大赚的话,不就等于把财政资金“倒腾”到了保险公司口袋里吗?这会导致财政资金效率折损,管理部门声誉蒙尘,最终损害的是纳税人的利益。
仔细思量,这种现象不独在保险领域出现。政府购买商业服务本没有错,问题是,“政府买手”如何不当冤大头,只买对的、不买贵的?特别是,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采购对象从简单商品变为大病保险、养老基金投资等复杂服务,采购方式从直接购买延伸为费用补贴、推广消费,政府如何才能摆脱产品服务信息不对称的劣势,不被“专业机构”牵着鼻子走?
——完善相关制度安排,认定服务性质,评估服务绩效。从法律制度层面明确享受补贴的产品与服务算不算政府采购,这一点很重要。否则,服务的提供者、采购者和接受者,各方的权力利益边界如何确定、服务绩效如何评判、相关数据信息能否参照政府采购事项全程全面公开……就成了无解的难题。发达国家对公共服务包括财政补贴型服务,普遍建立起健全的法律体系。英国政府的公共服务协议框架,绩效指标达160个,涉及政府18个部门,对项目的资金使用、政策效能、透明程度以及专业化水平进行综合、客观评价。相比之下,我们在这方面差距不小。
——“采购者”要具备专业能力,掌握核心数据资料,有效控制成本。要想破除提供者一方的价格同盟,采购员须是行家里手。一位地方保监部门负责人曾对笔者说:“跟专业金融机构打交道,政府部门不是对手,就算招投标,最后拿到的价格也是‘外行看热闹,内行看笑话’!”
为了破解这一难题,除了借力第三方专业力量询价之外,政府还要学会用资金换数据、换技术。比如向保险公司购买的各类保险服务,财政年复一年的出资,一定得拿回“干货”来。数据是产品服务定价的基础,是控制采购成本的杀手锏。把多年、多方累积的“大数据”攥在自己手里,与商业机构议价时才有底气。
期待越来越多的政府部门成为精明的购买者和谨慎的支付者,只有这样,才能真正用好老百姓的“血汗钱”。(曲哲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