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食品标签标注错误 消费者获10倍赔偿

发布时间:2014-09-18 11:19  金山网 www.jsw.com.cn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金山网讯 不久前,消费者苗先生在镇江某超市购买了一袋阿胶蜜枣,售价为9.5元。回家后,苗先生发现外包装上将蜂蜜和阿胶标注为添加剂。苗先生认为这两样东西应该是原料,不是添加剂,于是向工商部门投诉。

        黄山工商所调解人员前往超市调查核实,发现这种阿胶蜜枣确实存在标签标注错误的问题。经过调解,超市方同意为苗先生退货,并根据《食品安全法》规定,赔偿苗先生支付价款10倍的赔偿金。

        (朱倩倩)

来源:金山网 作者:  责任编辑:唐娇
分享到:

金山论坛】 【打印】 【关闭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