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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留守儿童”同样值得关注

发布时间:2014-09-12 08:21  金山网 www.jsw.com.cn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7日上午10时许,西安市莲湖区双府世家花园小区一单元楼门口,物业办主任李义华和小区保安正在等待警察和开锁公司的到来,一住户家里有个小孩独自在家哭了一夜,李义华也守了一夜。当警察打开房门时,4岁的妮妮站在门口的凳子上满脸泪痕,身上只穿了一条短裤,身后的鞋架上放了一把菜刀、一部已经没电的手机。(9月8日《华商报》)

这件事虽然惊动了物业和警察,也惊动了左邻右舍,但事情的来龙去脉其实很简单。孩子的父母忙于生计不能回家过夜,于是把两个女儿留在家里,让大女儿照顾小女儿,但是不知道什么原因,大女儿“擅离职守”,导致小女儿一人在家,哭泣不已,最终在物业、邻居和警察的帮助之下,才被“解救”出来。在很多人看来,这只是一个城市生活的小插曲,但是在我看来,这个“小插曲”的背后其实暴露出很多的现实问题。

比如父母把未成年的子女单独留在家里,是否符合国家相关的法律规定?这方面的法律法规是否有完善和修订的必要?比如现代邻里关系的构建,能否对避免类似的事件产生作用?而且这其中还涉及到一个“城市留守儿童”的问题。以前说到“留守儿童”,一般指的是父母进城打工,被留在农村爷爷奶奶、外公外婆等亲人身边的农村孩子,但实际上,城市里也同样有“留守儿童”,只不过农村留守儿童留守的是家乡,而城市留守儿童留守的是家庭而已。

这样的情况并不鲜见,比如像新闻中的这对父母,为了生计无法每天按时回家陪伴孩子;比如有些城市单亲家庭的孩子,爸爸或妈妈临时加班、出差,也只能把孩子独自留在家里。虽然“城市留守儿童”也是客观原因导致的,但这种现象却在某种程度上损害了儿童权益,把他们置于一种危险的境地,所以应该引起父母、社会以及政府有关方面的关注与重视才是。

问题如何解决?从法律角度来看,缺乏实施细则,更多在于道德呼吁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已经和现实需要相脱节,尽快制定出台国家《儿童福利法》,才是从法律和制度角度出发保障儿童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的必然选择。从政府责任的角度来看,社区、街道等基层政府机构,应该对“城市留守儿童”这一块有所关注,联合小区物业服务机构,加强对重点家庭的监管、帮扶与救济力度,避免意外情况的发生。而站在城市居民家庭的角度来看,如何改变目前这种“老死不相往来”的冷漠邻里关系,恢复“远亲不如近邻,近邻不如对门”的传统邻里关系,加强邻里之间的沟通、交流与互相照顾,也同样可以避免各种意外情况的发生,有利于构建和谐社区,和谐社会。

说到底,这个在孤独与恐惧中哭泣了整个晚上的女孩,其背后所暴露出来的儿童权益、邻里关系、社会和谐等等问题,都值得引起我们足够的重视与反思。(苑广阔)

来源:光明网 作者:苑广阔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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