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反腐之名拿掉应有的职工福利是值得警惕的新动向
中央“打虎灭蝇”,腐败分子纷纷落网,效果显著。然而,欢欣鼓舞之时,人们却发现,一些执行者在借反腐之名拿掉老百姓应有的职工福利。这绝不是中央反腐倡廉的本意。一些单位中秋节的二斤简装月饼没了,甚至妇女节女职工的体检也没了。还有群众反映,因为单位领导干部要节俭过春节,基层职工特别是低收入群体的年终福利,也被“名正言顺”地不发了。职工积极性可想而知了。(9月8日《人民日报》)
《人民日报》发表的这篇文章道出了百姓的心声,成为这两天在网上被转发的热点文章。
毋庸置疑,百姓最痛恨腐败,中央反腐败博得百姓一片叫好声。正是在这种背景下,一些单位的领导索性把正当的职工福利全部拿掉。这样做,有如下几个原因:一是把腐败与正当的职工福利画等号,这是认识误区,是落实反腐倡廉的跑偏。二是以此向外界表明自己是何等清正廉洁,给自己的政绩加分。三是一些单位领导通过拿掉职工正常福利,宣泄“我贪不了你们也得不着”的阴暗心理,更有甚者想以此举诱发人们对反腐的不满情绪,进而迟滞中央反腐步履。
腐败的范畴是:畸形的三公消费、权钱色交易、任人唯亲、买官卖官、欺上瞒下;垄断性企业存在的高收入、高消费、高福利;个别单位假借“职工福利”之名侵吞国家资产、串通起来寻租、分肥……对这些行为须“零容忍”。而职工正常应有的福利是国家法定的福利与企业福利,发放职工正常应有福利,体现了对职工的人文关怀,与腐败是两回事,不能把职工应有的福利当成腐败来反。
不过,目前对职工应有福利的法律规定不太清晰,操作起来较难,容易被钻空子或“越位”跑偏,掉入腐败的“陷阱”。尤其那些花纳税人钱的单位,给其职工发福利,无疑是在花纳税人的银子,这与民企不同,应当征求纳税人的意见。因而,针对目前发放职工应有福利面临的这一实际,相关部门要赶快出台修改完善关于职工应有福利的法律法规。否则,维护职工的应有福利就是一句空话。
借反腐之名拿掉应有的职工福利,耐人寻味,当引起我们的警惕与深思。反腐正进入攻坚阶段和深水区,不会轻轻松松,势必遇到各种新情况、新问题,特别是那些还未被揪出的贪腐分子会处心积虑,挖空心思想出种种“新招”对抗反腐铁拳,我们一定应认识到这一点。道高一尺,魔高一丈,要防止它们向反腐泼脏水或抹黑反腐,引导民众正确认识反腐过程中出现的一些现象、问题及言论。只有这样,才能避免一些人对反腐误读,从而对腐败予以精准打击。(于文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