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检验过的电梯贴上一个安全检验合格标识,丁点大的事儿。可就这事儿,镇江日报从去年说到今年。近日,市民再次投诉,记者再看现场,却是“老问题”依旧“老样子”。
丁点大的事儿,所以一部分市民并不关心;但同时,亦有市民极为关注。本报的几次“电梯安全”报道,皆是源自市民电话投诉。谁都知道,安全问题马虎不得。而对普通百姓来说,乘坐的这部电梯,会不会“惊魂”,电梯里贴的安全检验合格标识有没有过期,则是判断它是否存在安全隐患的最直接办法。是不是可以这样说,在电梯安全问题上,有关单位的工作是否合格,有关部门的监督是否到位?向人民汇报,服务群众,最直接的也最本质的,其实就是这一张应该贴上去的当期合格标识。
但可能,某些单位和有关部门却不这样想。检查也好,整改也罢,对电梯使用单位来说,都是面对监管部门;监督也好,督促也罢,对有关部门来说,也只是与被监管单位相关——反正,与乘坐电梯的群众不相干。所以,从去年到今年,这当期的安全检验合格标识就是死活贴不上那电梯里,就是给不了乘电梯的群众一份安心!或许,这是由于电梯安全检验工作的流程所致,但仔细想想,所有单位和部门的工作,其本质都是为了谁?特别是那些被赋予社会把关职能的监管部门们。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很多地方很多部门开展了“向人民汇报”的活动,这是强化群众观点,密切联系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好方法。但另一方面,切实反思本部门工作职能和流程,找出那些与群众直接相关、和群众直接见面的工作节点,在部门的日常工作中,把他们做实做细,真正做到群众看见、群众满意,或许更需努力,亦更有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