惟靠公开护航,才能杜绝“提钱越狱”
继今年2月中央政法委发布《关于严格规范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切实防止司法腐败的意见》后,最高人民检察院日前发布《人民检察院办理减刑、假释案件规定》,明确要求检察机关对减刑、假释案件逐案进行审查,严惩减刑、假释中的司法腐败行为。
不可否认,有些服刑人员认罪守法态度良好,理应获得减刑或假释,身体出现重大疾病的服刑人员,也理应依据人道原则获得就医机会。然而,由于在刑罚执行环节有纰漏、监督力量薄弱等因素,本来旨在维护司法公平的补充制度,反而成为一些罪犯变相践踏法治的特权。比如山东泰安市原市委书记胡建学,本来被判死缓,却获得5次减刑,刑期缩短为15年6个月,从2006年起又连续7年获得保外就医。更有甚者,有人从一开始就没被收监,住别墅、开宝马、泡茶楼,人身自由压根无限制。
减刑、假释中的违规裁量和司法腐败到底有多严重,据最高检发布的数据,截止目前全国检察机关已建议将711名罪犯收监执行。设计初衷原本良好的制度,在执行中却呈现如此偏颇,难怪公众对此反应强烈。如果刑罚执行的“后门”堵不上,任凭再怎样严格的侦查、起诉、审判的程序,司法公正也无从得到保障。
“白袍点墨,终不可湔。”但凡有一起减刑假释违规违法事件出现,也是对司法公信和社会公平正义的极大亵渎。要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必须对这些非法勾当严查到底、严惩不贷。中央政法委、最高检和司法部相继出台文件规范减刑假释程序,并逐一筛查每个案件,显示出亡羊补牢的决心,让社会看到了实现法治昌明的希望。
维护司法正义,永远没有终点,也永远离不开制度建设和革新。除了进行排查整改、严格落实责任追究之外,强化监督制约,用制度堵塞此类漏洞,也应是题中之义。要看到,无论是监狱方,还是医生方,亦或是法律监督方,只要任一环节掉了链子,就难保减刑假释和保外就医不会出现问题。年初政法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明确要求坚持以公开促公正、以透明保廉洁。强化对罪犯减刑、假释、保外就医等相关信息的公示和反馈,才能真正让暗箱操作没有空间,让司法腐败无法藏身。
古语有云:“奉法者强则国强”。司法腐败的问题,也关乎司法队伍建设的问题。制度到底能不能得到有效执行,还得看制度执行者的意识和能力。拿出猛药去疴、重典治乱的决心,加强政法领域反腐倡廉建设,及时清除害群之马,打造出一支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政法队伍,在风清气正中政法工作才能赢得人民的信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