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温州苍南天汇嘉园楼盘挂了许多充气娃娃!“神马”情况?原来,该楼盘开发时向社会公开召募300股,每股80万元。去年房子销售完,有30多个小股东没拿到钱,开发商避而不见。这些股东们花了一两千元,买了27个充气娃娃挂到了楼上,希望引起政府重视。(8月27日《京华时报》)
退一百步说,比起“打砸闹”维权,“充气娃娃”维权,多少还有些“理性”,多少还有些“平和”;而回到本则新闻的“原点”,“充气娃娃”维权却又是一种落后。
这起商业纠纷,实质上是个“分红”的问题。当初,开发商向社会募股,每股80万元,如果是300股的话,那就是2.4亿元;而面对这种“契约关系”,一者,温州苍南天汇嘉园楼盘售完之后,有没有结算?二者,结算之后,有没有利润?三者,如果有利润,当初是怎么约定分红的?四者,如有违约,该有个怎样的惩罚?
现在的情况是,“充气娃娃”维权,无非就是想造造舆论,而给开发商一定的社会压力,甚至于引起当地政府的高度重视。至于“社会舆论”,旁观者,包括新闻媒体在内,也只能“侃侃”而已,不是当事者是无权去与开发商论理的;如果说到“人民政府”,你们这是“市场纠纷”,“官场”最多只能对“市场”协调协调,能不能协调成功,那就很难说了。当然,“引起政府的注意”,也应该包括“人民法院”在内,而“不告不理”,法院不至于一看到那高楼上的“充气娃娃”就来下达“判决书”的。说到底,“希望引起政府重视”,实质上还是一种过时的“人治思维”。
市场经济是一种“法治经济”。市场上遇到经济纠纷,当事的双方能协商解决的当然更好;协商不成的,“华山唯此一条路”——打官司。
虽说,中国曾经有过数千年的封建社会而“皇帝老子说了算”,但,毕竟现在已是“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是“讲法治”的时代。至于说,打起官司来,到底谁赢谁输,那就看经济纠纷的前前后后“谁懂法而谁守法”;“懂法”者,一开始“交易”时,就要有“依法约定”;“守法”者,在履行协议过程中“讲信用,守承诺”,对不起,任何一方“违约”而“违法”,必将受到法律的制裁,这才是“处理市场纠纷之正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