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一个故事。
30多年前,去尚友新村的机关浴室洗澡。见一个20来岁的棒小伙,因为一条腿没了,进进出出,起起卧卧,都由一老人搀扶。旁人耳语:这是镇江城最早玩摩托的年轻人之一,出车祸了。看着那老人头发已然有些花白,凄凉的感觉油然而生,虽然那时的自己还只是小孩。后来,又得知一个讯息:那一批人,镇江城最早玩摩托的,已经没有一个胳膊腿全的。曾有一句话在上世纪八十年代热过:“要想死得快,就买一脚踹”。现在,这句话或许早被很多人忘到了脑后。
镇江日报22日的报道《酒驾,八成是摩托车司机》应该让骑摩托者警醒。其实,都不需要交警提醒,酒驾摩托比酒驾汽车危害更大。大家都知道,汽车是“铁包肉”,摩托是“肉包铁”,一旦发生意外,摩托车驾驶员更容易出事,且事会出得更大。
认识上的误区其实还在其次,酒驾摩托者主要是抱有“侥幸”意识。一来“侥幸”不会被抓。满大街的汽车在跑,警察叔叔还有精力烦一辆小小摩托?不是常听说警力不足嘛。二来“侥幸”跑得掉。咱摩托多灵活啊,180度大转弯耍得,小街小巷也窜得,再者说,咱小车小牌看不清,现场跑掉了,你上哪儿找我去啊。于是,这数据高到“八成”也就能理解了。
其实,当初那汽车酒驾也蛮难管的,屡禁屡犯。酒驾入刑后,这开汽车的人,“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的弦也就慢慢绷紧了。所以说,遏制摩托酒驾,要和治汽车酒驾一样,同等重视,同等措施,同样下大力气治理。
最后,还想说一句,这电动车与摩托车,除了一个是油驱动,速度可能快点,一个是电驱动,速度不见得有多慢,其他应该没多大差别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