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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促进旅游名义落实带薪休假不靠谱

发布时间:2014-08-27 08:42  金山网 www.jsw.com.cn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国务院公布《关于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要求切实落实职工带薪休假制度。强化全社会依法休假理念,将带薪年休假制度落实情况纳入各地政府议事日程,作为劳动监察和职工权益保障的重要内容,推动机关、企事业单位加快落实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8月21日新华网)

早在2008年《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就已经正式实施,随后人社部亦公布了《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但是,带薪休假作为一种“纸上的权利”,对大多数国人而言,依旧是非常陌生的存在。而对企业来说,“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的法律规定,几乎毫无约束效力,反正法律规定的所谓“罚则”,充其量只是“责令改正”而已,最严重的后果,也不过“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面对这样的现实,在一份旨在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文件中,出现“切实落实职工带薪休假制度”的规定,未免有些怪异。一来,从实际的效果看:法律尚且对带薪休假的落实无效,更遑论以促进旅游为目的的红头文件了;二来,难免也给人这样的感觉:要让国民给旅游业作贡献,才想起来还有带薪休假的大市场尚未“挖掘”?带薪休假首先是一项权利,然后才是一个商机;而不是反过来,因为它存在商机,所以重视这个权利。

在笔者看来,以促进旅游名义落实带薪休假基本是不靠谱的。“职工结合个人需要和工作实际分段灵活安排带薪年休假”,其实并不需要“鼓励”;关键是,老板准不准假。或者说,带薪休假与保住饭碗之间,是否存在不可调和的矛盾。此外,“中小学可按有关规定安排放春假”的提法,备受舆论关注;可是,如果家长们的带薪休假权利无法落实,学生们的“春假”也会有名无实。所以在这一点上,倒不如直接恢复黄金周来得实在。

要让带薪休假的权利落地,重要的不是在文件上一次又一次地重复强调,而是要来点真格的。必须让企业知道,带薪休假是职工的神圣权利,不让带薪休假是必须付出代价的严重违法行为。

当然,面对带薪休假尚未真正起步的客观现实,为促进旅游业发展考虑,在此过渡阶段,不妨直接将最基本的5天带薪休假,直接纳入法定假日统一放假。考虑到教师等职业“依法享受寒暑假的,不享受带薪休假”之法律规定,这5天由带薪休假演化而来的公共假期,最好安排在寒暑假期间,要么延长春节假期,要么安排暑期休假。

书生香

来源:京江晚报 作者: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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