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8日,在京台高速,一名产妇在大巴上即将临盆,岂料司机发现后,不仅没有帮助她,反而狠心的把她赶下车。结果,这名女子在高速路边产下一名女婴,并用牙咬断了脐带。报警后等待救援过程中,这名43岁的产妇还抱着孩子步行了6公里,幸好送到医院后母女平安。(8月21日《都市晨报》)
有人说司机很缺德,有人说司机很无情。在笔者看来,这种行为不仅仅是缺德和无情的范围了,不能仅仅停留在道德谴责的层面,而应该拿起法律武器进行追责,对这种行为的放纵就会让道德的缺口越来越大。
对于司机来说,虽然他不是医护人员,虽然不懂医疗知识,但他在明知高速公路很危险的情况下,将即将临盆的产妇赶下车,是种轻视生命的行为。而这种危险是很可怕的。
其一,无视高龄产妇困难是不仁。这是一名高龄产妇,在医学上来说,43岁当产妇,对生命健康来说,危险度是很高的。无视生命存在的危险,将产妇赶下车,司机不会不知道会有可怕的结果。作为一位司机,属于公共服务业,公共服务业的工作人员应该有见义勇为之心,应该有见危施救之心,而且应当作为公共服务业的底线。
其二,将产妇丢弃在高速是不义。高速公路是一个危险的地方,为了确保安全,出台了很多高速管理规定,不能随便停车,不能在高速公路步行等等。试问,司机在赶产妇下车的时候,想没想过这些问题?在明知高龄产妇危险,还将其丢在高速路上,这就把产妇的生命推向了寒冷的冬天。
其实,对于这位司机来说,可以选择的方式还有很多很多。可以在就近的路口驶出高速,将产妇送到附近的县城或者是乡镇医院;可以将产妇送到高速公路附近的服务区,让服务区的工作人员想办法;也可以将产妇送到高速公路上的检查站,让这里的车辆转送到医院里。
遗憾的是,这位司机置生命安全不顾,狠心将一位高龄产妇丢弃在高速路上。这样不仁不义的司机岂能仅仅让他受到道德谴责。我们的有关部门需要想方设法找到这位司机让他受到应有的惩罚,找到他其实很简单。调出同时段的高速监控就可以了。
面对缺德的行为,我们不能只有道德的谴责。道德的缺口不能靠唾液填平,而是要靠法律的严厉来补上这个缺口,道德的完美不能仅仅依靠自觉,而是法律的约束。
郭元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