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张父亲遗留下的1000元定期存单,让平山县陈家峪村的陈兰平大爷奔波了8年也没有取出来。如今,陈兰平已身患残疾,生活贫困,记性也越来越不好,但他仍然在为这张存单到处奔波求助。
(7月31日《燕赵晚报》)
存单在手,黑字红章,储户奔波了8年咋就兑不了款?信用社的“霸王”嘴脸表现得淋漓尽致。人们不禁要问:56年前的老存单,难道就只能成为“古董”珍藏吗?
老存单难兑现,只是金融机构店大欺客的最新案例。一纸存单,考问的是银行信誉,显然逃不了多重责任的追问。其一,银行一直以“存款自愿,取款自由”为服务宗旨,既然储户把钱存进信用社,就已经形成明晰的合同关系,不兑现既侵犯了储户的合法权益,也应该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其二,信用社的变迁和重组,不能以损害储户的利益为代价。搬迁也好,合并也罢,年代再久远的账目也应归档移交,资料说丢就丢、存款说没就没,难道不是严重的失责渎职吗?
且不说“找不到底账”乃是信用社内部管理问题,储户凭单取出当年的存款,信用社又为何非得固守“底账”华山一条道?制度毕竟是“死”的,为何该有的灵活简便服务,非要把储户“整死”呢?
追根溯源,长期受计划经济的熏陶和国有冠名的垄断,一些金融机构确实养成了高高在上的作风,也习惯了怠慢客户可以无所顾忌。市场竞争不充分,尊重储户的意识自然淡薄,垄断中透着傲慢。
而且,金融机构毕竟“家大业大”,再加上相关法规对储户权益的支持不足,有关部门对银行行为的监管不力,对于如此“霸道”的信用社,储户一个人的抗争力量毕竟有限,在博弈中不仅势单力薄、寡不敌众,而且也难以承受“告他耗不起、拖不起”之痛。弱弱地问一句:在储户权益被侵害的“节骨眼”上,上级监管部门又在哪?省市县信用社为何能够“一个鼻孔出气”?这一连串问号不解决,一张张难兑现的老存单成为一个个“古董”,并非没有可能。
56年前的老存单难兑现是一种警示,也是一种警醒。需要我们反思和补课的是,如何让金融机构将尊重储户、服务储户真正当成一回事,通过躬身走好群众路线,证明自己不再是“脸难看,门难进,事难办”的衙门和霸王,而是真心真意、踏踏实实为公众服务的金融服务机构。从当前来看,既要靠银行自律增强规则意识和契约精神,也要运用市场之手“良币驱逐劣币”,更得用制度和督查来开启储户的“护薪”之路。
徐剑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