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日前印发《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意见指出,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和由此衍生的蓝印户口等户口类型,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体现户籍制度的人口登记管理功能。
(7月30日新华网)
虽说户口早已不再承载粮油功能,但一个不争的事实是,许多地方仍是按照户籍来提供教育、社会保障、就业、医疗卫生等基本公共服务的。户口之所以被过分看重,最核心之处在于,市民与农民拥有依附于户籍的、反差强烈的权利与福利——比如教育方面,且不说就近入学非城市户籍要“另眼相待”,在高考资格审查和录取上,至今没有真正突破“平等权利”的瓶颈;又如在社会保障上,最低生活保障线的城乡差别不是在缩小而是在扩大;再如住房保障方面,农民很多时候会被排除在经济适用房、廉租房政策之外。
正因为各种利益捆绑于户口之上,户口的价值远远超出“人口登记管理”,成为现代社会不可承受之重。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性质,简单一行字虽然打破了名义上的“界限”,去除了身份的标签,但人们更关注的是公民平等权利的落实。
取消户口性质,淡化户口观念,从技术操作层面来讲,很容易实现。但问题在于,在城乡二元结构尚未完全打破的现实语境下,消除公众对户口的权利焦虑,不仅涉及各个方面的利益让渡,也关系到社会保障、土地产权等制度的深刻变革,清除思想观念和现实利益“羁绊”的难度可想而知。
谁都清楚,彻底打破户口束缚,“药方”在于取缔捆绑于户口之上的相关福利,这是户籍制度改革的重中之重,亟须一系列政策与制度跟进,通过公共财政“兜底”并加大向农村的倾斜力度,不断加快公共服务均等化步伐,从而赋予不同户籍性质、不同地域人员“公正的待遇和保障”。
某种意义上讲,只有实现公共福利“人人平等”,户口身份才能回归“登记管理”的本义,“城乡一体化”的愿景也就能一点点变成现实。所有这些,应当成为现代政府努力的方向,并要坚持把以人为本的理念贯穿始终。
徐剑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