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评论  >   你言我语

“偷官员不追究”欠公众一个交代

发布时间:2014-08-02 07:30  金山网 www.jsw.com.cn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2014年7月8日,年仅20岁的女子房云云因在江苏省常州市6次入室盗窃,被该市钟楼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年。这个判决旋即引起房云云的疑惑,她给出的原因出人意料:我明明作案是8起,为什么只追究6起?据房云云称,另两起是在安徽省合肥市入室盗窃两官员家,仅购物卡就分别盗得数十万元。(7月28日《法制晚报》)

明明作案8起,法院却只追究6起,但对于法院的“法外开恩”,盗窃女却并不领情。这是因为,另两起盗窃对象是当地“官员”,不仅在他们家中分别盗得数十万元购物卡,还发现许多贵重财物。盗窃女由此断定,她盗出了两起腐败案,属于立功表现。对此,不仅盗窃女疑惑,想必人们也有疑问:对于这两起盗窃案,公安不立案,法院不追究,莫非是刻意隐瞒什么?

首先,两名“官员”将数十万元购物卡藏于家中,这本身就不符合常理,难免让人产生猜测:这些购物卡来自何方?是自己购买,还是他人赠送?再者,两名“官员”家中分别存有香烟、冬虫草等贵重礼品及几个房产证,其中一家还有一栋300平方米别墅和一个1800平方米的土地证,这些都能说出合法来源吗?

事实上,现实生活中,小偷盗出腐败案的事件时有发生。不仅如此,近年来,被一些“意外”事件牵出来的贪官,更是不计其数。例如:地震震出的贪官,楼房塌出的贪官,豪赌输出的贪官,敲诈讹出的贪官,大火烧出的贪官,肇事追出的贪官,嫖妓裸出的贪官,二奶咬出的贪官,等等,不一而足。从这个意义上讲,小偷俨然成了抓贪能手,而“家中失窃、日记丢失、二奶翻脸”,已经成为反腐三大利器。

可见,偷“官员”不立案、不追究,欠盗窃女一个说法,欠公众一个交代。当然,在真相未明的情况下,便认定这两起盗窃案件,可能会成为小偷盗出腐败案的又一个范本,显得过于草率了,毕竟,疑问和猜测,替代了事实。这就要求当地有关部门应对这两起案件展开彻底调查,重点查明这两名“官员”的真实身份,查明其巨额购物卡和其他贵重财物的来历,而不是像当地司法机关一样,不立案、不追究。我们既不能无端怀疑和冤枉两名“官员”,也不可轻易放走一个贪官。

(汪昌莲)

来源:光明网 作者:汪昌莲  责任编辑:
分享到:

金山论坛】 【打印】 【关闭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