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电动车闯红灯或逆行致死33人。”这是21日镇江日报一则新闻的标题,亦是33个血的教训。而文中所说电动车闯红灯的事故视频的截图,发到本地网络论坛,点击量颇高,也引发又一轮关于汽车与电动车的是非评论。
责任认定,事故赔偿,总是有那么些偏向弱势群体。这本是法律制定和实务操作人性化,但给有些行人、骑车人一个可能的心理暗示或预期:我弱势,汽车不敢撞我。
但路面交通状态复杂,车多人多流量大,更多时候,不是存心想出事,真是来不及判断、来不及控制,抑或手忙脚乱了。其实,无论哪一方,开车、骑车,哪怕就是走路,牢记和遵守交通规则,都是减少降低交通事故的最有效方法。在这方面,不得不承认,骑车人或行人的交规意识要更弱一些。
人类历史上,任何一类规则,基本上都来源于冲突和冲突的教训。出行时,强化交规意识,不只是守法的说理,更因为是现实的血的教训。1个若不够,今年已有33个。本报新闻最后说:“这些交通事故是可以避免的,希望悲剧不要再发生。”为公共交通秩序,更为自己生命安全,请警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