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以安全为主的保障本国国民养老安全的社保机构,首先要做的是修法、透明、监管,财务报表与民为善,傲慢与不满是其大敌。
不久之前,对社保基金会的一份审计报告,引起关注。公告显示,2010年到2013年,社保基金会自营指数化投资组合亏损共计69.53亿元,其中2013年亏损14.7亿元。
社会保障基金是社保国家队,资金来源主要是财政拨款、彩票公益金以及国有股减持。以2013年为例,财政性净拨入全国社保基金554.32亿元。其中:中央财政预算拨款200亿元;国有股减、转持78.97亿元;彩票公益金276.65亿元;实业投资项目上市时社保基金会作为国有股东履行减持义务减少国有股1.30亿元。中央政府使用公共资源夯实社保堤坝,以部分解决未来养老堤坝不牢时的冲击。问题是,社保基金的堤坝是厚还是薄?
监管社保基金不能仅靠审计署
社保基金存在制度方面的缺失。社保基金的运作目前主要依据,是2001年12月财政部与劳动与社会保障部发布的《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投资管理暂行办法》,而暂行办法一暂行就是十几年,远远滞后于现实发展。
近日,全国社保基金会发布《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信托贷款投资管理暂行办法》,并经全国社保基金理事长办公会审议批准,于2014年6月16日正式发布实施。如此重要的公益型基金,迄今却没有基础法律为其保驾护航。
社保基金是否受到严格的监管?关系千丝万缕的财政部、人社部的监管如何,难以评估,投资方向、数量限制不规定,不叫监管。审计署的事后监管是扎实的,目前的关注也来自于审计署报告。但审计署是国家财富的“看门狗”,身份绝不仅是社保基金的监管者,并不专为社保基金看场护院。
社保基金的年报过于简略,对公众来说属于“界面不友好”。即使如此,在投资过程中,也存在种种谜团,需要解开。
根据审计署的审计结果,2013年基金投资收益率6.2%,基金管理运营在信托投资、定期类存款业务和自营指数化投资方面存在问题,给基金投资造成损失。
一些投资损失让人难以理解,最难以理解的是协议存款利率。在社保基金投资的定期类存款业务中,基金因不对称的利息调整、未及时结汇、决策不当等原因,损失共计约2.6亿元。有人辩解称,为最大程度保证资金安全,社保基金的协议存款只能投资于财政部批准的14家国有和股份制商业银行,这14家银行不太差钱。农行不差钱,不代表兴业不差钱,把各银行混为一谈会搅浑事实。如果是财政部“旨意”让利于14家银行,社保基金就会“变性”,社保基金所有人的利益谁来保障?如果是社保基金自己的投资决策,就与社保基金的宗旨相矛盾。
同样引人关注的,还有信托投资业务,信托用途同样不堪检验,抽查社保基金15个使用信托贷款的项目,就有6个项目的用款单位未按指定用途使用信托资金,涉及金额14.20亿元,这些资金被用于信托贷款合同之外的项目或归还银行贷款、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土地整理、对外出借等。
社保基金需要修法、透明、监管
社保基金资金量庞大,投资范围狭窄,保障收益困难,这是事实;社保自营部分占比居高不下加剧了投资渠道狭窄、费用支出居高不下、2012收益数据两份年报打价并且未给出理由,这也是事实。
中国的养老制度法律不完善,层级不够多,安全垫不够厚,正因为如此,人们寄希望于全国社保基金可以成为样本,面对某些质疑,仅仅指出投资渠道不宽、暗示监管过严、沪指下跌等,甚至不考虑社保基金的公益性,只表示自己居功至伟,是无论如何也说不过去的。
市场的投资机构标准明确,利益均衡、经历过经济下行、证券市场下行周期考验仍能屹立不倒的投资机构,才是好的投资机构。监管以安全为主的保障本国国民养老安全的社保机构,首先要做的是修法、透明、监管,财务报表与民为善,傲慢与不满是其大敌。
面对严峻的养老前景,相信会有越来越多的目光盯住全国社保基金,这是好事。(叶檀)